政策文件: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制造业数字化的战略部署,我市制定了规范性文件《中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中府〔2022〕1号,中府规字〔2022〕1号)。根据《中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中府〔2015〕14号)的相关规定,现就文件解读如下:
一、文件起草背景说明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健康发展进行第三十四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要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的融合发展,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省委、省政府对加快数字化发展和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高度重视,广东省先后出台了《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广东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及若干政策措施》。当前,中山正处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面对以传统产业为主的制造业结构,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是传统制造业强身健体的必由之路。中共中山市第十五次代表大会明确提出,坚定不移实施产业转型升级工程,坚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与培育新兴产业两手抓,全市至少投入50亿元,支持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
《中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制定,是我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充分展示了市委、市政府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的决心和力度,对“十四五”期间进一步推进我市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加快制造业高质量崛起具有重要意义。
二、文件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含8部分内容,共14条政策措施条款。
1.树立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标杆示范,包括:鼓励示范工厂建设、鼓励示范车间建设、鼓励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建设。
2.推动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包括:支持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支持制造业产业链协同创新。
3.做强数字化智能化供给能力,包括:支持高水平工业互联网平台和数字赋能平台建设、提升平台数字化智能化服务能力、支持平台汇聚数字化智能化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
4.支持数字化示范产业园区、产业集群试点建设,包括:加强产业园区数字化管理、支持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试点建设。
5.支持培育数字化专业人才。
6.加大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金融财政支持力度,包括:开展银行贷款贴息与风险补偿、鼓励开展股权投资。
7.对重特大工业互联网平台、数字赋能平台、大型互联网工厂等招商项目,或国家、省要求资金配套项目,经市政府同意,可通过一事一议确定奖补方式和额度。
8.附则。
三、政策特点
(一)聚焦树立标杆示范。本政策措施以行业龙头骨干企业、中小企业、产业链供应链关键节点的数字化转型示范项目为切入点,大力推动企业建设数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厂、数字化智能化示范车间、工业互联网标杆等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标杆示范,以示范应用促进重点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
(二)聚焦标杆平台建设。本政策措施提出集中资源支持国际知名、国内领先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数字赋能平台在中山落地建设,重点打造标杆平台。通过平台赋能打造数字化转型应用示范,为企业提供“上云上平台”、机器换人等数字化智能化服务,并推动数字化智能化产业生态汇聚发展。
(三)聚焦产业集群发展。本政策措施提出推动资源要素、产业链、创新链、供应链、贸易流通链等数据汇聚与融合应用,推动重点产业园区在园区管理与监测、精准招商、节能管理、安全管理等领域先行先试。围绕战略性产业集群和各特色产业集群,采取“一群一策”“揭榜挂帅”方式组织实施,推动我市传统特色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争创省、市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