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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实施细则》解读

信息来源: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发布日期:2022年02月15日

政策文件: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中山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实施细则》的通知


  为做好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帮助残疾人有效提升技能水平及创业创新意识,切实提高残疾人自我发展和创业竞争能力,根据《中山市残疾人保障办法(修订版》(中府〔2022〕13号),市残联制定并印发了《中山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根据《中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中府[2021]113号)的相关规定,现就该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19年6月印发的《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残联厅函〔2019〕155号)提出各地要为加快推动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落实落地,促进残疾人稳定就业和增收,通过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进一步激励残疾人积极参与社会,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实现“残健共融文明共享”。2019年8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粤府办〔2019〕14号,提出要以实施推进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为重点,残联负责,人社部门、总工会、妇联等参与针对各类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雇主培训等专项培训。2021年印发《2021年广东省残疾人就业服务和盲人按摩工作安排》的通知,提出各地要广泛开展种植、养殖、加工业和手工编织等实用技术培训,大力组织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会同文化旅游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等,深入挖掘本地特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鼓励开展残疾人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文化创意产业等特色职业培训及创业培训。2021年,中山市人民政府出台《中山市残疾人保障办法》(中府〔2022〕13号),明确提出本市残疾人参加社会公开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残疾人,可享受省技能晋升政策和相应的补助。为落实以上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六章十三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的原则、适用范围。

  第二章:补助对象。明确了补助的项目、对象和条件。

  第三章:经费来源及补助标准。主要用于(一)参加市内职业技能培训,按照培训补助标准30元/人/天(含交通费)。餐费早餐10元/人/餐、中餐25元/人/餐、晚餐25元/人/餐。住宿费80元/人/天,包含水电费、电视费、网络费、洗涤费、床上用品等费用。按不超过200元/人/次保险费标准参加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据实列支。(二)担任市内职业技能培训指导老师补助标准,按照最高不超过200元/人/学时劳务费的标准对担任市内职业技能培训的指导老师进行补助。补助学时计算按实际发生计算,每半天最多按4学时计算,聘请市外、含境外培训老师按不高于标准30%增加劳务费。(三)担任市内残疾人职业技能比赛评委补助标准,按照500元/人/场的劳务费标准对担任市内残疾人职业技能比赛的评委进行补助。(四)参加市残疾人职业技能比赛获奖人员补助标准,按照3000元(第1名)、2000元(第2名)、1000元(第3名)、800元(第4名)、600元(第5名)、500元(第6名)的标准对参加市残疾人职业技能比赛获奖人员进行补助。(五)参加省级(含)以上各类残疾人职业技能、创业赛事参赛人员补助标准,按照1000元/人/次的标准对参加省级(含)以上各类残疾人职业技能、创业赛事的参赛人员进行补助。(六)对残疾人参加省级(含)以上各类残疾人职业技能、创业等竞赛获得奖项的,市按上级的标准进行补助。(七)参加残联部门组织举办的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残疾人,享受500元/人/次的职业技能鉴定补助。(八)参加社会公开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残疾人,享受省技能晋升政策和相应的补助外,可申请享受2000元/人/次职业技能培训补助,培训费低于培训补助限额的,按实际培训费给予补助,上述所需经费纳入市残联部门项目预算;其中对首次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的残疾人,一次性给予2000元技能补助,所需经费由镇(街道)负担。

  第四章:专项经费拨付和管理。列明了实施单位对经费支付的方式、责任监督、管理要求。

  第五章:监督管理与绩效评价。明确了该项工作的监管体系、指标体系。

  第六章:附则。明确了办法生效期限及解释部门。

  三、政策说明

  《实施细则》仅对应中山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有劳动能力、就业愿望和培训意向的本市残疾人。


  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