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中山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中山市“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之一。从2019年7月起,我组织开展前期课题研究、基本思路起草、深度调研、专家论证、规划衔接工作,广泛听取社会公众、专家学者、镇街、部门、单位意见,多次修改完善,制定出台本《规划》,作为“十四五”时期我市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一、《规划》编制背景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十三五”期间,我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讲话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农业产业布局加快优化调整,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初步构建,农业发展质量效益不断提升,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农村综合改革持续深入推进,农村居民收入实现稳定增长,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为“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五年。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新使命、新机遇、新挑战,科学谋划和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是中山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
二、《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定位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规划》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领会和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全力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发展精细农业,建设精美农村,培育精勤农民,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二)基本原则。“十四五”时期,我市农业农村现代化遵循“坚持党管农村,优先发展”“坚持规划引领,激发活力”“坚持农民主体,增进福祉”“坚持城乡融合,协调发展”基本原则。
(三)发展定位。《规划》提出,“十四五”时期,我市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努力建设全国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都市农业高质高效发展示范区、粤港澳大湾区乡村宜居宜业宜游示范区。
(四)发展目标。《规划》提出,到2025年,乡村振兴取得新成果,城乡融合发展水平实现新提升。《规划》围绕“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 “农民富裕富足”,设置了21项主要发展指标,其中包括3项约束性指标。展望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成效显著。
三、“十四五”时期中山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重点任务
《规划》立足“全国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都市农业高质高效发展示范区、粤港澳大湾区乡村宜居宜业宜游示范区”的发展定位,提出六大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突出特色优势,加快农业产业现代化发展。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传统优势和区位优势,高标准建设优质水产集聚区、特色花木经济带,推动特色农业集聚化、产业化发展,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加快农业产业现代化发展。
二是发展精细农业,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夯实农业发展基础,强化农业科技支撑,促进农业精细化发展,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三是建设精美农村,推动乡村风貌整体提升。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推动农村环境从干净整洁向生态美丽宜居迈进,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从村庄点上出彩向乡村全域拓展,推动乡村风貌整体提升。
四是培育精勤农民,促进农民富裕富足。全面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建立健全农民稳定增收机制,大力培育一支数字农村时代的乡土人才队伍,提升农民精神风貌,促进农民富裕富足。
五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打造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中山样板”。把全面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作为推动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发挥城乡统筹发展的传统优势,积极探索城乡融合发展新路子,提高全域中山发展的均衡性协调性,促进城乡更高水平融合发展。
六是巩固拓展成果,助力脱贫地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当地所需、中山所能”原则,落实新阶段东西部协作贵州省六盆水市和省内区域性结对帮扶潮州市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