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促进建筑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我局制定了规范性文件《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促进建筑业发展若干措施》,于2022年5月20日起实施。根据《中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中府[2021]113号)的相关规定,现就文件解读如下:
一、文件的制订背景说明
截至2021年末,我市共有建筑业企业2556家,其中特级资质企业1家,总承包一级企业15家,总承包二级企业72家。
当前,我市建筑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我市高资质企业数量少。我市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二级资质企业数量均落后于周边地市。且由于我市高资质企业数量较少,大部分企业不具备参与大型工程项目招投标资格,竞争力不足。二是中山本地企业在中山建筑市场所占份额少。2021年中山本地企业的报建宗数和合同总造价的整体占比分别为63.94%和20.30%,数据显示本地企业以承揽小规模项目为主,以致本地建筑市场以外市建筑企业承揽为多。三是我市针对建筑业企业的招商引资政策支持力度不够,未能有效吸引市外高资质企业落户中山。
二、文件主要内容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21〕11号)精神,推动我市建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提升我市建筑业企业整体水平和综合竞争力,我局对标佛山、顺德、东莞等地区的经验做法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草拟了《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促进建筑业发展若干措施》,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支持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
1、在2022年7月1日后,建筑业企业资质首次晋升为施工总承包特级或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给予500万元的奖励;首次晋升为施工总承包一级或设计行业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给予300万元奖励。
在2022年7月1日后,建筑业企业资质首次晋升为专业承包一级的,给予诚信加分50分;工程监理企业首次晋升为工程监理专业甲级的,给予诚信加分50分;工程设计企业首次晋升为工程设计专业资质甲级的,给予诚信加分50分。
2、鼓励建筑业企业申报产值。对上一会计年度入统的建筑业产值每1000万元给予诚信加分10分,但最高不超过100分。
3、鼓励建筑业企业积极依法缴纳税款。以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山市内依法纳税总额(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为基数,年度增长量每100万元给予诚信加分10分,但最高不超过100分。
(二)支持高资质建筑业企业落户中山
1、2022年7月1日后工商注册登记地由外市迁入我市的建筑业企业具有施工总承包特级或一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可以享受企业落户奖励政策。具有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企业,奖励500万元;具有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企业,奖励300万元。
2、市外建筑业企业在中山分立并经核准取得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招标人可以允许新公司自分立起两年内使用原公司业绩作为承揽我市工程投标人资信。
(三)支持工程质量创优
对在中山市辖区内获得鲁班奖、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大禹奖、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广东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广东省市政优良样板工程、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广东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等奖项的工程项目,对获奖单位(含外地建筑业企业)予以资金奖励。
(四)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组成联席工作会议,审议市建筑业企业发展措施受惠资格认定及奖励工作的重要事项并报送市政府。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