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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贷款贴息补助实施细则》解读

信息来源: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09日

政策文件: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中山市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贷款贴息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加快盘活利用各类村镇低效工业用地,推动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以下简称“工改”),是全面推进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功在当代、利在千秋。2021年12月,中国共产党中山市第十五次代表大会提出要“打赢打好破解土地瓶颈这场没有退路的攻坚战”,全力推进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2022年1月,《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若干措施的通知》(中府〔2022〕11号)提出要对三类工改项目贷款予以贴息。2022年2月,《2022年中山市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财政奖补十条》(中财农资〔2022〕4 号)对三类工改项目贷款贴息做了进一步明确。为此,市自然资源局会同市工改指挥部办公室政策服务组起草了该《实施细则》,并于2022年6月9日以自然资源局名义正式印发。

  二、主要内容

  文件共四章、十六条,包括总则、补助范围及标准、补助办理程序及附则,主要内容如下。

  (一)明确了补助目标及资金来源。明确通过贷款贴息补助资金的支持和引导,鼓励镇街政府通过征收、收回(收储或挂账收储)方式进行土地整备改造,支持村集体自主改造,降低融资成本,推动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助力中山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所涉及的资金由市自然资源局在中山市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专项资金中安排,纳入市工改专项资金进行管理。

  (二)明确贴息补助范围及标准。

  1.土地整备改造贷款贴息补助。支持镇街通过申请征收、收回(收储或挂账收储)方式进行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对其委托的我市市、镇街属企业进行土地前期整理的贷款给予贴息扶持。自该企业取得贷款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综合验收备案)期间,前3年所产生的贷款利息给予全额补助;不足3年的,据实给予补助。

  2.村集体土地前期整理贷款贴息补助。通过征收、收回(收储或挂账收储)实施的项目,支持村集体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进行清租、清拆等土地前期整理。自村集体取得贷款之日起,至土地出让后3个月内,前3年内所产生的贷款利息给予全额补助;不足3年的,据实给予补助。

  3.村集体自主改造项目贷款贴息补助。对村集体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自主改造低效工业物业(涉及住宅、商服用地开发的除外)为镇街优先提供企业搬迁腾挪载体的,自其取得贷款之日起前3年内所产生的贷款利息给予50%补助;不足3年的,据实给予补助。

  《实施细则》同时明确贴息利率不超过当期商业银行贷款的LPR利率,即高于LPR利率的以当期LPR利率执行,低于当期LPR利率的按实际贷款利率执行;明确涉及组建银团的,以利率最低的放款银行的利率作为整笔贷款的利率等。

  (三)明确贴息补助办理程序。一是明确符合补助条件的贷款主体在签订贷款合同后分两个步骤办理贴息补助。贷款主体首先应经镇街向市工改指挥部办公室申请贷款贴息补助额度,并报经指挥部联席会议批准最高可补助额度;然后,贷款主体在补助期限及最高可补助额度范围内,按照市工改指挥部办公室每季度发布的通知,就已支付的贷款利息申请补助,经镇街向市工改指挥部办公室审批同意后办理拨付手续。二是明确贴息补助申请的材料及补助拨付的程序。

  (四)明确了资金的使用监督及有效期限。明确补助贴息资金应按照有关规定合法合规使用,并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在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依规追回财政资金。明确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到期后对之前已发生的贷款行为继续执行剩余年限的补助。2022年2月1日至印发之日期间发生的贷款行为,参照本细则执行。

  三、主要特点

  (一)着力扶持政府征收、收回(收储或挂账收储)整备土地的项目,助力政府统筹掌控一批土地资源,全力服务大招商、招大商、招好商。

  (二)贴息补助分为最高额度审批及日常补助执行两个步骤,以事后补助的方式,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的情况下,尽可能地简化审批手续。

  (三)贴息补助自取得首笔资金之日起计算补助年限,最长不超过三年,鼓励贷款主体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加快推进项目实施。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