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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山留学人员创业园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解读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16日

政策文件: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中国中山留学人员创业园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海外引才引智力度,着力将中国中山留学人员创业园(以下简称“留创园”)打造成为全国极具影响力的一流留创园和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核心示范区,为全市产业转型升级提供科技动能和人才支撑,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中国中山留学人员创业园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以下简称“留创园十条”),现就文件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21年11月26日,省委书记李希到中国中山留学人员创业园调研,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与留学归国人员、创业者代表进行交流。李希强调,中山要完善人才培养开发机制,瞄准中山发展所需积极引才聚才,做好人才团结、引领、服务工作,为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做出应有贡献。

  市委书记郭文海同年11月到中国中山留学人员创业园调研园区建设和创业企业、团队发展情况时强调,要抢抓“双区”和深中通道建设历史性发展机遇,加大全方位的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打造全国极具影响力的一流留创园、国际人才创业园、港澳台青年创业园,推动中山成为海内外人才创业的热土。

  当前,国际国内人才竞争日趋激烈,我市正面临“双区”和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建设的重大历史机遇,站在建设省级改革创新实验区的新起点上,人才是第一资源,实验区的建设离不开高素质、国际化、专业化人才,为进一步增强中山留创园“人才磁力场”作用,在整合扶持政策的基础上,为中山留创园高质量发展提出更全面的政策支持,以期达到科技创新人才集聚、企业发展势能增强、园区运营效能提升的预期效果。

  二、政策依据

  根据《中山新时代人才高质量发展二十三条》(中山组发〔2022〕1号)、《中国中山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办法》(中府办函〔2021〕60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细化、完善支持措施,制定《留创园十条》。

  三、主要内容

  (一)优化人才服务保障。健全留学回国人才和外籍高层次人才服务机制,增设“中山市外籍人才服务专区”,通过“一窗通办、并联审批”,实现外国人办理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只跑一次”。实施人才安居工程,每年为园区企业筹集不少于100套人才公寓。

  (二)支持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对获得香港青年发展基金、香港创新及科技基金企业支援计划、澳门青年创业援助计划资助并落户留创园的港澳创业团队,给予最高60万元一次性落地资助。整合博士博士后科创资源,对获得国家、省、市级博士博士后创新创业赛事的市外优质项目落户留创园的,按所获赛事奖金的1:1比例给予一次性落地资助,国赛、省赛、市赛项目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三)强化科技金融支撑。设立专项投资基金,重点支持培育园区种子期、初创期企业创新发展。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根据税局核定的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额按最高3%的比例给予补助。对获得国家、省、市级科技项目立项的企业,由园区所在镇街按各级财政补助金额给予一定比例的配套资助。

  (四)促进园区创新发展。支持各镇街根据区域产业特色建设留创园分园,打造“一园多点”发展格局。深化管运分离改革,遵循政府主导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引入专业化平台运营公司负责园区招商引资和日常运营管理,实行“管理机构+运营团队”管理分离模式,激发园区创新发展活力。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