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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级储备粮轮换定价细则》解读

信息来源: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26日

政策文件: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级储备粮轮换定价细则》的通知


  中山市市级储备粮的高效轮换是确保市级储备粮常储常新的重要保障,是保障中山粮食安全的重要前提。为指导市有关部门和承储企业落实做好市级储备粮轮换定价工作,确保市级储备粮轮换有序,并节约成本和费用,我局制订了《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级储备粮轮换定价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现对文件解读如下:

  一、制订《细则》的背景

  2014年3月31日,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印发《中山市市级储备粮轮换定价细则》(中发改〔2014〕82号)作为中山市市级储备粮静态储备轮换定价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自2014年3月31日起施行。该办法施行以来,有效指导了市级储备粮静态储备轮换定价工作,积累了丰富经验,但也存在轮换机制不顺畅等弊端。随着市场形势的不断变化,旧细则已不适应当前中山市市级储备粮静态储备轮换工作的要求。因此,为畅通市级储备粮轮换机制,提高轮换效率,需修订完善市级储备粮轮换定价细则。

  二、《细则》中的重要概念

  市级储备粮轮换定价小组:简称“市定价小组”,由市发展改革局和市财政局分管粮食工作领导组成,负责对每批次市级储备粮静态储备轮换定价实施监督管理。

  市定价小组组长:市发展改革局主要领导。

  市定价小组召集人:市发展改革局分管粮食工作领导。

  市定价小组联络员:市发展改革局和市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

  报备定价:在符合一定要求前提下,由承储企业自主确定每批次储备粮交易底价进行公开竞价购销,并在挂牌交易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竞价购销情况向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报备。

  会议定价:由市定价小组召开轮换定价会议确定交易底价进行公开竞价购销。

  定价调整:依据确定的交易底价进行公开竞价交易出现流标时,通过报备定价调整交易底价再次进行公开竞价购销;再次流标时,通过会议定价调整交易底价进行公开竞价购销。

  三、《细则》的亮点

  与旧细则不同,《细则》更加遵循粮食市场客观规律,同时发挥市有关部门监管作用,创新地将市级储备粮静态储备轮换定价方式分为两步,即报备定价和会议定价。报备与会议定价并行制度既能发挥市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能作用,又能给予承储企业一定的轮换自主权,有利于使市级储备粮轮换紧贴市场和节约成本,确保市级储备粮轮换有序和常储常新。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