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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废止<中山市差别化环保准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施细则(2020修订版)>(中环规字〔2020〕1号)的公告》解读

信息来源:中山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21日

政策文件: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废止《中山市差别化环保准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施细则(2020修订版)》(中环规字〔2020〕1号)的公告


  现就《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废止<中山市差别化环保准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施细则(2020修订版)>(中环规字〔2020〕1号)的公告》作政策解读如下:

  一、文件的废止背景说明

  《中山市差别化环保准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施细则(2020修订版)》(中环规字〔2020〕1号)内容滞后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实际。

  二、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依据

  《关于推进政策清查工作整改落实的通知》。

  三、文件的废止程序说明

  我局于2022年5月10日-5月17日印发《关于对废止<中山市差别化环保准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施细则(2020修订版)>征求意见的函》公开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于2022年5月11日-5月19日在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开征求社会群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没有收到反对意见。

  四、主要内容说明

  废止《中山市差别化环保准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施细则(2020修订版)》(中环规字〔2020〕1号)。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