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

《中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3年版)》解读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04日

  一、制定背景

  2021年7月,市政府印发实施《中山市“三线一单”1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中府〔2021〕63号),我市初步建立“1+56”(1个生态环境准入共性清单和56个环境管控单元)覆盖全域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对优化区域布局、调整产业结构、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提升治理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根据《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意见(试行)》(环环评〔2021〕108号)的新要求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更新工作要求,我市结合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启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更新调整工作,局部优化现有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衔接相关“十四五”规划等政策文件,调整更新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1“三线一单”为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二、主要更新内容

  (一)进一步明确了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衔接落实上级关于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相关“十四五”规划或方案,对2025年全市地表水、近岸海域、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目标和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目标予以更新,细化目标涵盖内容,更新具体目标值和时限要求。

  (二)进一步规范了环境管控单元划定。根据2022年全市行政区划调整情况,将马安社区范围从原火炬开发区重点管控单元调出,更新纳入翠亨新区一般管控单元,原火炬开发区重点管控单元更名为中山港街道重点管控单元。同时,依据国务院有关批复,将原中山高技术产业开发区重点管控单元规范表述为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重点管控单元。

  (三)进一步优化了“1+56”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结合产业导向和布局调整、生态环境管理目标等新变化,分别对1个全市总体和56个环境管控单元两个层级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进行了更新调整。在全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方面,适度优化了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和污染物排放3个维度,具体涉及全市产业准入、节能降耗、总量减排等管控要求。在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方面,除小琅环优先保护单元和5个近岸海域优先保护单元未做调整,其余50个单元围绕差异化发展和精细化管理目标更新了部分管控要求,具体涉及产业导向、准入限制、水域管控、大气管控、土壤管控、总量控制和风险防控等内容。

  三、编制目的及意义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生态环境源头预防制度体系中处于基础性地位,对政策制定、规划编制、资源开发、产业布局、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项目选址等各类经济社会活动具有刚性约束。由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内容涉及面广、约束力强,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及时做好与相关规划分区和用途管制、能源资源管理以及生态环境要素管理等开发保护政策的衔接联动。编制《中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3年版)》,推动完善我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和更新调整机制,进一步提升了“三线一单”成果应用的时效性和实用性,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中山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