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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解读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05日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参照国务院、省政府最新工作规则,近日市政府结合我市实际印发修订后的《中山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二、出台目的

  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正确履行政府职能,促进政府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三、主要内容

  《中山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共有总则、组成人员和政府职能、工作原则、监督制度、会议制度、公文处理、工作落实、工作纪律和自身建设等8章45条,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章,总则(第1-3条)。明确《工作规则》的制定依据、市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以及对市政府工作人员的有关要求。

  第二章,组成人员和政府职能(第4-7条)。明确市政府的人员组成,市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主要职能。

  第三章,工作原则(第8-13条)。明确市政府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依法行政、坚持科学民主、坚持守正创新、坚持清正廉洁等六方面原则。

  第四章,监督制度(第14-17条)。明确市政府要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市政府各部门要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接受司法监督和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市政府及各部门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新闻舆论、人民群众的监督;市政府及各部门公职人员要自觉接受监察机关的监督。

  第五章,会议制度(第18-26条)。规定市政府实行市政府全体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制度,根据需要召开市长办公会议和市政府专题会议,同时对参会人员、讨论事项范围、主要任务、开会频次、会议流程、纪律要求等内容进行了细化和明确。明确要建立学习制度。

  第六章,公文处理(第27-35条)。规定行文规则、办文流程、签发程序、审核把关、控制发文数量、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等方面要求。

  第七章,工作落实(第36-38条)。对市政府及各部门在工作落实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要充分发挥督查抓落实促发展的作用。

  第八章,工作纪律和自身建设(第39-45条)。明确市政府及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廉洁从政等方面的规定,严格执行请示报告、请销假、财经、保密和外事等各项工作纪律,并就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加强能力作风建设、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等提出要求。

 
 (中山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