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国办发〔2022〕9号)等文件要求,为提升我市消费行业整体发展水平,强化品牌培育,拓展新领域新场景新载体,营造浓厚商业氛围,满足品质生活新需求,促进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良性发展格局,制定了相关促消费措施。
二、主要措施解读
(一)打造市民消费新场景
1.对标省级示范步行街,推动消费场所向场景化、体验式、互动性、综合型转型,引导步行街(商圈)在打造合理布局、优化环境、提升品质、规范管理方面进行升级改造投入。积极组织我市商圈(步行街)申报省级示范步行街评选,对评选获得省级示范步行街称号的商圈,将组织申报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最高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25万元资金扶持。
(市商务局,咨询电话:89892723)
2.引进中高端消费项目,打造消费新旗舰。对引进的符合支持条件的中高端消费项目,参照《中山市促进商贸服务业项目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和《中山市总部企业认定和扶持奖励实施细则》等给予扶持。
(市商务局,咨询电话:89892717)
(二)搭建“中山货全国购”新平台
拓宽线上消费渠道,推动“中山货全国购”促消费活动,引导中山品牌、中山制造联合全国性电商销售平台,结合我市打造家电万亿级制造业基地的工作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大力推广中山货。主要内容包括与全国知名的大型电商平台合作,通过发放服务券包,推动电商销售增长。
(市商务局,咨询电话:89892717)
(三)培育“中山乐购”新载体
联合镇街、商协会、金融机构、重点商贸流通企业等单位开展时节性促消费活动,培育一批市民消费新载体。一是分春夏秋冬时段举办不同主题、不同重点的以发放消费券为主的“中山乐购”促消费活动,主要活动主体为我市纳入“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商贸流通企业;二是对镇街开展“中山乐购”相应促消费活动进行市镇1:2配套扶持,每个镇街最多扶持一场促消费活动,最高扶持金额不超过50万元。
(市商务局,咨询电话:89892718)
(四)释放汽车消费需求
1.联合相关协会、展览机构在我市举办大型车展,在车展展位租金、发放专属消费券、汽车销售企业补贴等方面进行扶持。
(市商务局,咨询电话:89892717)
2.引育新能源汽车区域销售中心项目,对引进的符合支持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区域销售中心项目,参照《中山市促进商贸服务业项目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和《中山市总部企业认定和扶持奖励实施细则》等给予扶持。
(市商务局,咨询电话:89892717)
3.规范二手车交易行为,繁荣二手车行业。对在“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中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属于“批发业(F51)”“零售业(F52)”的从事二手车交易的市场经营主体在2023年每增加1000万元销售额补贴2.5万元,每家企业最高补贴100万元。
(市商务局,咨询电话:89892718)
(五)开展家电换新行动
发动家电销售企业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重点引导市民升级绿色智能家电产品。在年内举办的家电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时间中,对于纳入“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从事家电产品和电子消费品销售、在活动前到我局备案并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的企业给予以旧换新销售额和宣传费用等方面的扶持。
(市商务局,咨询电话:89892718)
(六)发展电商新业态
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按照网络实体商品零售额分档次给予支持。组织开展直播电商品牌企业示范评选工作,对入选企业给予支持。支持打造电子商务直播基地,对符合条件的直播电商基地按照实际投入费用给予支持。
(市商务局,咨询电话:89892281)
(七)点亮“中国粤菜名城”
通过制作《中山美食地图》,打造中山美食之旅,擦亮“中国粤菜名城”的名片,展示名菜、名小吃,通过发放住宿、餐饮消费券、集中宣传等方式打造一波餐饮消费热潮,吸引外地游客,推动全市餐饮业和住宿业发展。
(市商务局,咨询电话:89892718)
(八)构建夜经济集聚区
推动各镇街加大特色夜经济集聚区建设,在合理布局、优化环境、提升品质、规范管理等方面加强建设,升级步行街空间、灯光效果、配套设施等,营造消费“白”加“黑”氛围,打造“夜中山”特色消费热点,对符合条件的夜经济集聚区按照摊位数分档次给予5万元-10万元扶持资金。
(市商务局,咨询电话:89892718)
(中山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