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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解读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30日

  为全面提升我市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国办发〔2023〕27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东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计划(2023-2025年)》(粤府办〔2023〕21号)(以下简称《实施计划》)的部署和要求,2023年12月30日,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中山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23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行动计划》,明确要求“到2025年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行政执法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明显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切实强化,行政执法信息化、数字化水平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显著提高,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有力增强,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大幅上升”。2023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计划》,对全省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进行部署,明确相关工作任务和要求。

  近年来,随着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等的全面推进,我市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能得到较大提升,但在执法尺度、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等方面,还有优化提升的空间。因此,在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基础上,要不折不扣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问责,妥善推进矛盾纠纷化解,让人民群众从每一次执法中感受到规范文明,公平正义,不断涵养社会对法治的信仰,助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普遍建立、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的基础上,到2024年底,行政执法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明显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切实强化,行政执法信息化、数字化水平进一步提升;2025年,《行动计划》《实施计划》和本实施方案的各项重点任务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显著提高,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有力增强,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大幅上升。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总体要求、组织领导、重点任务以及工作要求4部分。

  总体要求部分具体包含指导思想、工作目标等,明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以更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服务保障全市高质量发展。

  组织领导部分提出成立中山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并视工作需要设置工作专班。同时,建立由市司法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和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参加的工作会商机制,及时研究解决落实过程中的共性问题。

  重点任务部分包括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创新推进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不断强化行政执法保障能力5方面内容,具体细化为着力提高政治能力、大力提升业务能力、切实加强全方位管理、强力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普遍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事项与权责清单、科学调整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大力推进行政执法协作、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建立镇街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技术支撑保障、推进行政执法数据共享互认、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权益保障、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等16项具体举措,并就举措进行明确的职责分工。

  责任落实部分包括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督促指导、加强宣传交流3部分,提出各镇街和市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工作台账,确定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市司法局会同各有关部门加强对实施情况的指导监督和跟踪分析,组织开展实施情况评估。将贯彻落实情况纳入法治中山建设评估体系,列入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内容,并推动作为部门、镇街及其领导干部综合绩效考核的参考。同时加强对典型经验做法和先进人物事迹的宣传报道,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