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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解读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08日

  《中山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同意正式印发实施,现就《工作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高质量发展大局作出的重大部署。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商务部等14部门关于印发〈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商消费发〔2024〕5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4〕48号)工作部署,确保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和家装厨卫“焕新”行动落到实处,市商务局牵头起草《工作方案》。

  二、工作目标

  《工作方案》提出了未来五年的工作目标:到2027年,全市报废汽车规范回收拆解量较2023年增加1倍,达4万辆;二手车年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超18万辆;废弃电器电子年回收拆解量较2023年增长30%,达78万台(套)。

  三、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共分为六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是主要目标。细化提出到2027年全市报废汽车规范回收拆解量、二手车年交易量、废弃电器电子年回收拆解处理量的具体目标。

  第二部分是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提出财政金融政策合力支持汽车更新、提升二手车流通交易服务能力、培育壮大二手车经营主体、推动汽车配套设施建设。

  第三部分是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提出开展家电“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提升产品供给和售后服务水平、畅通二手家电流通渠道。

  第四部分是推动家装厨卫“焕新”。提出开展家装厨卫“焕新”活动、培育绿色智能家居消费新增长点、规范企业诚信经营。

  第五部分是完善回收循环利用体系建设。提出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健全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体系。

  第六部分是组织保障。提出营造消费品促消费火热氛围、加强资金和要素保障、加强督促落实。

  四、核心条款解读

  (一)问:如何开展汽车“报废换新”活动?

  答:落实《商务部  财政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下称《细则》),自《细则》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拟申报该补贴的消费者应于2025年1月10日前,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按规定提交补贴申请,提交的材料需符合《细则》有关规定,后续审核通过的按规定发放补贴,审核不通过的不予补贴。具体要求详见《细则》,消费者可关注“商务微新闻”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最新政策要求。

  咨询电话:市商务局,0760-89892723。

  (二)问:如何开展汽车“置换更新”活动?

  答:我市将根据省商务厅相关工作部署,按省级工作要求分阶段开展汽车“置换更新”促消费活动。

  2024年5月至8月开展2024年中山市汽车“置换更新”促消费活动。活动期内对个人消费者在广东转让本人名下车辆,并在我市参与活动商家新购新能源车(绿牌)、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油车,按购车发票金额(含税价)分档次给予补贴。活动资金按“总量控制、先到先得”原则,若活动资金提前用完则活动提前结束。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在完成新车购车上牌登记手续后至活动页面按规定进行申报锁定“汽车消费券”资格,后续审核通过的予以发放补贴,审核不通过的不予发放。转让和新购车辆的注册使用性质均为非营运性乘用车,相关材料日期需符合活动要求。具体活动内容要求可关注“中山市商务局”微信公众号相关活动推文指引,后续活动相关通知也将在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

  咨询电话:市商务局,0760-89892723。

  (三)问:如何开展家电“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

  答:我市将根据省商务厅相关工作部署,按省级工作要求分阶段开展家电“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

  2024年5月1日-8月31日开展2024年中山市家电“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第一期)。活动期间,个人消费者交售任一旧家电并在参与活动的商家购买绿色智能低碳的空调等17类等家电产品和手机类电子产品可参与“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企业购买不可参加活动。17类家电产品包括空调(含中央空调)、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干衣机)、电视机、热水器(含壁挂炉)、吸油烟机、燃气灶(含集成灶)、洗碗机、扫(拖)地机、打印机、空气净化器、微波炉(含一体机)、电磁炉、电饭煲、电风扇、净水机和微型计算机(含台式和便携式计算机)。绿色智能低碳家电及电子产品范围参考:已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已纳入能效(水效)标识目录的产品,能效(水效)等级应达到二级及以上。活动期间,中山市民及在中山的游客通过云闪付APP领取9折消费券,每张券最高限额500元,每个消费者最多领取4张。在中山市内参与活动的商家门店通过派券平台支付核销票券,即可自动享受抵减优惠。若活动资金用完则提前结束,具体可根据实际开展情况适当调整。具体活动内容可关注“中山市商务局”微信公众号,后续活动相关通知也将在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

  咨询电话:市商务局,0760-89892718。

  (四)问:如何推动汽车配套设施建设?

  答:我市将根据省能源局相关工作部署,按照工作要求推动汽车配套设施建设。

  根据《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2024年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的通知》(粤能电力函〔2024〕46号),引导各类主体积极投资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加强部门间协同,积极协调解决充电基础设施存在的问题,确保完成本年度新增建设700个公共充电桩,10座超级充电站和15个超级充电终端的建设任务。明确新建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和城市公共停车场的充换电设施配建要求。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通过专项资金等方式支持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私人乘车车主建设自用充电桩。对建设充换电设施给予用地政策支持。

  咨询电话:市发展改革局,0760-88315602。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