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广东省技能人才发展条例》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目录》(以下简称《人才目录》)。
一、制定的必要性
当前,中山通过以赛促训、以赛强技,旨在为现代化产业集群“十大舰队”进一步培养高技能人才,坚持高技能人才培育和产业发展同步规划、同向发力。同时,通过构建“赛、训、教”一体的良性技能人才“生态系统”,探索中山特色“产教评”技能生态链建设模式,不断培育更多高技能人才和大国工匠,为中山奋力建设广东省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发展改革创新实验区提供有力人才支撑。中山市技师学院为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是中山培养技能人才的重要载体。为适应中山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满足市技师学院世界技能大赛基地建设、专业建设发展、厨师学院发展及教育教学等需要,制定了《人才目录》。
二、制定思路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第十五条,“招聘专业技术七级以上岗位、工勤技能一级岗位、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或者列入省、地级以上市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的人员,可以采取面试或者直接业务考核等方式进行”,及《广东省技能人才发展条例》第二十九条“各地级以上市结合实际,将急需紧缺技能人才纳入人才引进范围。支持将符合条件的技能人才纳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范围”,结合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发展需要,选定急需紧缺人才专业。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技工院校公开招聘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95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岗位1-8,获得相关职业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获得岗位相关的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或省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荣誉称号,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国家级或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表彰的高技能人才以及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和中国技能大赛优秀选手(国家级一类大赛前10名,国家级二类竞赛前5名;省级一类大赛前3名,省级二类大赛第1名)的,学历可放宽至大专或高级工班毕业、学位不限。
相关专业教师应具备实操能力,结合《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有关规定,岗位9-10,满足学历、学位、专业要求的同时,需获得相关职业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及具有三年以上岗位相关的企业工作经历。
三、主要内容
《人才目录》主要内容包括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要求等部分构成:
(一)“岗位名称”:根据所任教专业,从事理论教学的确定为专业教师,从事实习实训教学的确定为实习指导教师。
(二)“岗位职责”:按照市技师学院教学计划安排,编写学期授课计划和教案,完成教育教学等相对应的工作任务。
(三)“学历学位”:是对岗位任职者学历学位等方面的相关要求。
(四)“专业要求”:是对岗位对所需人才的学科背景、专业知识等方面的相关要求。
(五)“其他要求”:是对岗位相关职业技术资格、职业职称、工作经验及学历破格等方面的相关要求。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