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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解读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09日

  为建立健全我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提高应对能力和水平,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市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山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现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2021年,我市印发《中山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中府办函〔2021〕112号),截至目前,全市范围内未发生过大面积停电事件。今年4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新修订的《广东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粤办函〔2024〕68号),进一步完善了应急预案组织体系、应急响应启动程序及响应措施等内容。参考省有关做法并结合工作实际,我市对《中山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中府办函〔2021〕112号)作了修订。

  二、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定义

  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电力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我市管辖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对公共安全、社会稳定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停电事件。

  三、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四、预警级别

  可以预警的大面积事件的预警级别,按照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一般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

  五、应急响应

  按照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分别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

  六、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一)Ⅰ级响应。中山电网负荷损失比例或供电用户停电比例达到较大以上电力安全事故条件:减供负荷40%以上,或5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二)Ⅱ级响应。中山电网负荷损失比例或供电用户停电比例达到一般电力安全事故条件:减供负荷20%以上、40%以下,或30%以上、5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三)Ⅲ级响应。中山电网负荷损失比例或供电用户停电比例达到一级电力安全事件条件:减供负荷17%以上、20%以下,或25.5%以上、3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四)Ⅳ级响应。中山电网负荷损失比例或供电用户停电比例达到二级电力安全事件条件:减供负荷15%以上、17%以下,或22.5%以上、25.5%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七、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措施

  (一)相关电力企业。有关电网企业迅速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电网设备设施,向重要电力用户及重要设施提供必要的电力支援。启动Ⅰ、Ⅱ级响应时,具备抢修条件的,电网企业抢修队伍力争分别在3天、5天和7天内恢复城区、镇和村供电;启动Ⅲ、Ⅳ级应急响应时,具备抢修条件的,电网企业抢修队伍力争分别在2天、3天和5天内恢复城区、镇和村供电。

  (二)公众应对措施。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公众要保持冷静,听从应急救援指挥,有序撤离危险区域;及时通过手机、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渠道了解大面积停电事件最新动态,不散布虚假或未经证实的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鼓励具备应急救援能力的公众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应急救援需要,有组织地参与应急救援行动。

  1. 户内:拔下电源插头,关闭燃气开关,减少外出活动。在电力供应恢复初期,尽量减少大功率电器的使用。

  2. 公共场所:打开自备的手电筒或手机照明工具观察周边情况,按照指示指引有序疏散或安置,避免发生挤压、踩踏事故;主动帮助老、弱、病、残、孕等需要帮助的群体。

  3. 道路交通:主动配合道路交通疏导,为应急救援、应急救灾物资运输车辆预留救援通道。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