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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进一步推动光电光学产业做大做强的若干政策措施》解读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年02月12日

  为进一步推动光电光学产业做大做强,我市印发《中山市进一步推动光电光学产业做大做强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文件编制背景

  光电光学产业是集光学、电子、材料、信息技术等多学科交叉的高科技产业,涵盖了光电子器件、光学元件、激光技术、光通信、光电显示、光电传感等多个领域,其发展对中山市的科技进步、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中山市积极布局光电光学产业,推动产业升级和技术创新,逐步围绕光学器件和镜头制造、光电显示、激光技术与应用、光通信与光纤技术等领域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和竞争力的产业集群。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制造强市,打造新时代中山现代产业集群“十大舰队”的工作部署,特制定《若干政策措施》支持光电光学产业集群发展。

  二、政策依据

  (一)省级文件

  《广东省加快推动光芯片产业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4-2030年)》(粤办函〔2024〕289号)

  (二)市级文件

  1.《中山市推动光电光学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中山科发〔2023〕210号)。

  2.《中山市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资助实施细则》(中工信〔2024〕156号)。

  3.《中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细则》(中工信〔2024〕293号)。

  4.《中山市科技创新强市十五条》(中府〔2024〕1号)。

  5.《中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科技创新平台专项资金使用办法》(中山科发〔2023〕101号、中山科规字〔2023〕7号)。

  6.《中山市引进培育创新科研团队管理办法》(中山科发〔2021〕182号)。

  7.《中国中山留学人员创业园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中人社发〔2023〕97号、中人社规字〔2023〕9号)。

  三、政策要点

  《若干政策措施》以推动光电光学产业高质量发展为核心,聚焦科技创新、数智转型、产业培育、要素支撑等关键领域,全文共推出了十条支持措施。主要内容包括:

  (一)科技创新方面。从产业科技互促双强角度,鼓励建设光电光学领域国家级、省级重大创新平台、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推动核心技术攻关与产业化,提出了“支持科技创新服务能力提升”和“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两条具体措施,给予最高1000万的补助。

  (二)数智转型方面。利用技改政策和数字化转型政策,从企业扩大生产和市场化的角度,鼓励光电光学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光电光学链主企业带动智能家居等重点关联行业上下游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提出了“支持设备投资”和“支持开展数字化改造”两条具体措施,单个技改项目最高奖励2000万元,带动效果显著的“链主”企业最高奖励200万元。

  (三)产业培育方面。从强化产业培育、优化产业生态的角度,引导光电光学企业、科研创新服务机构向园区集链成群发展、开展产业链、供应链开放合作、协同发展以及鼓励产品应用创新,提出了“支持产业集聚”“发展支持产业协同发展”“支持产品链创新应用”三条具体措施,推动产业能级提升。

  (四)要素支撑方面。从创新金融支持工具、强化产业空间载体和人才创新创业等要素保障的角度,提出了“支持金融赋能产业”“加强产业载体保障”“支持人才创新创业”三条具体措施,全方位支持光电光学企业做大做强。

  四、政策主要亮点

  (一)全方位支持产业壮大。政策支持面覆盖了科技创新、技术攻关、设备投资、数字化改造、产品创新应用、产业链供应链合作、金融赋能、人才引进、空间载体支撑等全链条全要素,为我市光电光学产业做大做强提供全方位支持。

  (二)大力度鼓励科技创新。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对光电光学产业新质生产力的引领作用,强调核心技术攻关及其产业化,加大对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与产业化、建设重大创新平台与新型研发机构、引进高层次人才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资金资助额度对标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

  (三)高标准衔接现有政策。按照《广东省加快推动光芯片产业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4-2030年)》(粤办函〔2024〕289号)、《中山市推动光电光学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中山科发〔2023〕210号)等省、市文件的要求,进行高标准、精细化的配套衔接,确保对光电光学产业的支持政策落到细处、起到实效。

  五、其他有关说明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各项政策措施除有明确规定时限以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