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制定的政府规章《中山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中山市人民政府令第12号,下称《办法》),于2019年7月18日起实施,根据《中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中府〔2015〕14号)的相关规定,现对《办法》内容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制定《办法》?
我市早在2005年出台了政府规范性文件《中山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中府〔2005〕56号),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以及多年来机构职责的不断变化,原文件已不适用,2015年,我市首次取得地方立法权,借此契机,通过地方立法来进一步优化提升我市户外广告管理。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有什么?
《办法》有七章四十六条,内容依次分为总则、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户外广告设置审批、户外广告设置要求、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办法》重点内容如下:
一是明确了主要部门的职责分工。户外广告管理是多方面多角度的,理清部门分工界限,能避免部门因分工不明确而相互推诿、怠于监管的情况出现。《办法》第四条主要从自然资源管理、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四个方面对我市几个职能部门的户外广告管理进行分工,并将各部门实施管理主要依据的法律法规名称在第四条中予以明晰。同时,在后面几章内容,明确了负责制定专项规划、实施行政许可、实施监督管理的主体及其具体职责。二是明确了设置户外广告需要审批的范围以及相关的材料和程序。其内容主要体现在《办法》第三章。三是明确了设置户外广告的具体要求,体现在《办法》第四章。四是明确了管理部门的监管措施和方式,以及社会监督的渠道,体现在《办法》第五章。五是细化了违法设置户外广告的法律责任,主要体现在《办法》第六章,法律责任均是在上位法的基础上进行细化,更具操作性。六是明确了关于设置公益广告的有关要求以及无法确定设置者的违法户外广告的执法程序,体现在《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六条。
三、是否所有户外广告均需要经过批准才能设置?设置哪些户外广告设施需要经过行政许可?
《办法》第三章规定需要审批的户外广告包括以下六种情形:
(一)
属于任一边长大于等于四米或者单面面积大于等于十平方米的大型户外广告设施;
(二)
因举办文化、旅游、体育、会展、庆典、公益等活动,需要占用街道两侧或者公共场地临时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作为户外广告设施的;
(三)
在公共信息栏以外的城市建筑物、构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户外广告的,但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组织,在其拥有合法权属的经营、办公场所或建筑物设置的表明其单位名称、字号和标识的标牌、匾牌除外;
(四)
在市规划区范围内设置独立占地的建筑物、构筑物作为户外广告设施的;
(五)
设置户外广告设施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的;
(六)
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影响交通安全的。
另外,在公路管辖范围内设置户外广告,需要由公路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在飞艇、气球等升空器具上设置户外广告的,由气象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
四、什么情况下不能设置户外广告设施?
《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了九种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情形,分别为:
(一)利用或者遮挡指路牌、交通信号灯、电子监控等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及其支架的;
(二)霓虹灯、LED等光源性广告设施与交通信号灯、电子监控设施距离过近,户外广告设施的形式与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相近,影响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正常使用的;
(三)在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区域设置的;
(四)破坏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安全,影响市政公共设施、无障碍设施使用的;
(五)影响消防安全设施、器材、标志使用,妨碍消防车通行以及影响逃生、灭火救援和消防登高扑救的;
(六)利用建筑物屋顶、立交桥、高架桥、危房、违法建筑设置户外广告的;
(七)利用行道树、绿化带,侵占、损毁绿地,占用机动车道、人行道路面或者阻碍机动车、行人正常通行的;
(八)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名胜风景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控制地带,但《办法》第九条第四款第(一)项所指户外广告设施除外;
(九)法律、法规或中山市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其他情形。
五、设置户外广告设施,需要向多少个部门提出申请?需要审批多少次?
根据《办法》规定,按照所设户外广告的分类,其审批涉及多个部门,但是,为了实现便民以及行政管理精简、高效的目的,《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了设置户外广告若涉及两个以上管理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统一受理,分送有关部门分别提出意见后统一办理。亦即凡是涉及户外广告的审批,申请人只需向一个部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提出申请即可。
另外,在公路管辖范围内设置户外广告、在飞艇和气球等升空器具上设置户外广告的,需要向公路、气象等管理部门提出审批申请。
六、店铺悬挂户外招牌需要审批吗?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组织,在其拥有合法权属的经营、办公场所或建筑物设置的表明其单位名称、字号和标识的标牌、匾牌属于户外广告设施一种,若不涉及上述需要办理审批的六种类别,则不需要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