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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归档|中山市国土资源局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信息来源:中山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日期:2018年08月31日

已归档     
归档时间:2019年3月7日



为加快推进我市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18]201号)以及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局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以及矿业权出让领域的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现状分析及思路目标

(一)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要求,我局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及矿业权出让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下: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

1)土地供应计划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中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将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中山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及中国土地市场网公布。

2)出让公告、成交公示、供应结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中山市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管理办法》、《中山市土地与矿业权公开交易管理办公室与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职能、业务分配及办理方案》、《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文件要求,我局按照本单位职能,全面开展落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成交公示、供应结果信息公开工作,每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均于中国土地市场网以及中山市国土资源局网进行出让公告以及出让结果的公示。

2.矿业权出让领域。

1)公告公示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探矿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我局已落实将矿业权公开交易出让公告以及成交结果于中山市国土资源局网进行公示的工作。

2)审批结果信息、项目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采矿权竞得人凭成交确认书和矿业权出让合同依法办理登记手续,备齐资料报中山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市国土资源局对采矿权审批结果和项目信息主动向社会公示。

(二)我局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及矿业权出让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需改进的地方如下:

1.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中对公开出让、协议出让建设用地的供应结果公示不够全面,需进一步的梳理,新增相应的公示版面。

2.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及矿业权公开出让中未有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和联合奖惩体系,需密切配合市有关部门构建相关体系。

3.在矿业权出让领域中对公开出让的结果公示不够全面,有待进一步的梳理和完善公示机制,切实保证矿业权出让中的信息公开。

二、主要任务及具体措施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

1.土地供应计划。

公开内容: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文本及表格。

公开主体:中山市国土资源局。

公开渠道:于中国土地市场网、中山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公布。

公开时效:长期公开。

2.出让公告。

1)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公开内容:出让人的名称和地址;出让宗地的位置、现状、面积、使用年限、用途、规划设计条件、开发建设期限;投标人、竞买人的资格要求及申请取得投标、竞买资格的办法;索取招标、拍卖、挂牌、上网竞价公开交易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方式,评标开标时间、地点,拍卖挂牌时间、地点、竞价方式,挂牌、上网竞价开始及截止时间;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投标、竞买保证金;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公开主体:中山市国土资源局。

公开渠道:于中国土地市场网、中山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发布公告。

公开时效:公告期不少于30天。

2)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预告。

公开内容:拟出让地块的基本信息,包括用地位置、用地性质、面积、年限等;以及土地开发建设及相关要求。

公开主体:中山市国土资源局。

公开渠道:于中山日报、中山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发布公告。

公开时效:30天。

3.成交公示。

1)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成交公示。

公开内容:中标人或竞得人的名称、成交时间、成交价款。

公开主体:中山市国土资源局。

公开渠道:于中国土地市场网、中山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发布公告。

公开时效:公开交易结束后4个工作日内公布。

2)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成交公示。

公开内容:受让单位的名称、地块编号、地块位置、土地面积、土地用途、出让年限、成交价款。

公开主体:中山市国土资源局。

公开渠道:于中国土地市场网、中山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发布公告。

公开时效:5

4.供应结果。

1)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

公开内容:土地出让合同情况,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土地坐落、土地用途、出让面积、供地方式、出让合同编号、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出让年限、项目开(竣)工时间。

公开主体:中山市国土资源局。

公开渠道:中山市国土资源局网站。

公开时效:签订出让合同后4个工作日内公布。

2)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

公开内容:土地出让合同情况,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土地坐落、土地用途、出让面积、供地方式、成交价格、出让年限等。

公开主体:中山市国土资源局。

公开渠道:中国土地市场网、中山市国土资源局网站。

公开时效:使用期限内。

(二)矿业权出让领域。

1.矿业权公开出让公告公示。

公开内容:出让人、和市矿业权交易机构的名称、场所;出让矿业权的简要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地理位置、拐点坐标、采矿权的开采标高、面积、矿种、资源储量(勘查工作)情况、出让年限等;投标人或竞买人的资质条件;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获取招标、拍卖、挂牌和上网竞价文件的途径和申请登记的起止时间及方式;确定受让人的标准和方法;保证金的缴纳和处置;风险提示;对交易矿业权存有异议的提示;需要公告的其他内容。

公开主体:中山市国土资源局。

公开渠道:中山市国土资源局网站。

公开时效:公告时间不少于30日。

2.审批结果信息。

公开内容:采矿权名称、地理位置、采矿权人、拐点坐标、采矿权的开采标高、面积、矿种、出让年限等。

公开主体:中山市国土资源局。

公开渠道:中山市国土资源局网站。

公开时效:公告时间不少于10日。

三、组织保障和监督考核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我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中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及矿业权出让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以结构为导向加大考核力度,完善监管措施,定期对落实本方案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