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教体文旅局(宣传文化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行业协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的函》(中发改信用函〔2021〕50号)等要求,经研究,决定废止《关于印发中山市文化经营单位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暂行办法、中山市文化经营单位诚信红黑榜公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文广新通〔2016〕145号)。该文件废止后,文化市场信用信息管理以法律、法规或者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为依据实施。
特此通知。
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1年6月10日
解读:《关于废止<关于印发中山市文化经营单位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暂行办法、中山市文化经营单位诚信红黑榜公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