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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上网的实施意见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03年07月22日

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在市政府的支持下,我市网上审批系统项目已经法定程序产生了项目设计方案、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管理公司和项目实施单位,项目系统平台开发正有序展开。为顺利实现今年第一批审批事项网上办理的目标,在对发展计划局、经贸局、外经贸局、规划局、建设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工商局、地税局、国税局、公安局、卫生局、民政局、科技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水利局等16个部门网络资源、设备资源、信息资源、应用系统、审批流程、审批模式和审批人员等情况调查的基础上,现提出对上述部门审批事项上网的若干意见。
   一、从调查情况看,16个部门的网络和设备资源已基本满足审批业务上网需要
   (一)网络与设备资源情况
   据调查,16个部门都与市党政统一信息平台连通,并有局域网,信息点数充足;计算机数量充足(基本上人手一台),且配置满足网上审批系统的基本要求。国税、地税、公安等部门拥有专网。
   公安、规划、环保、计划、建设、地税、国税、工商、外经贸等部门已建成办公自动化系统和部分业务应用系统,并实现了部分审批事项的网上办理,为我市政务信息化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二)审批事项整合情况
   按照第三轮行政审批制度的初步成果,第一批16个部门共有审批事项293项,其中审批60项、审核116项、核准95项、备案22项,内部事务94项。在项目方案设计阶段,各部门已进行了上述审批事项计算机流程标准化的初步工作;计划、规划、建设、环保等部门还将市管审批事项委托镇区办理,为审批业务上网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网上审批系统建设需明确的几个问题
   (一)关于网上审批系统的边界问题
   网上审批系统建设内容包括审批系统平台建设和各项审批业务上网实施。其中:审批系统平台包括统一审批平台、信息交换、网上审批业务流转、统一门户网站、文档验证服务、电子印章、用户授权管理共七个子系统;各项审批业务是指中山市第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所保留的审批、审核、核准、备案及内部事务等行政审批事项。各部门审批业务上网所需硬件设备及网络环境,由相关部门自行解决。
   (二)关于网上审批系统与专网的数据交换问题
   国税、地税、公安等部门专网与网上审批系统物理隔离,各专网采用前置机方式与网上审批系统实现数据交换。
   (三)关于信息安全与资料真实性问题
   网上审批系统建有安全管理系统对用户身份进行确认,并采用防火墙、网络监控、加密等多种方式保证信息安全。
   对于确保送审材料真实性问题,建议在审批事项申报或领取批准文件环节,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授权机构对审批事项所涉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真实性进行一次性甄别,具体模式由相关部门自行决定。
   (四)关于部门现有业务系统纳入网上审批系统问题
   需纳入网上审批系统或与网上审批系统交换数据的现有业务系统,按以下三种情况处理:系统运行正常稳定的,由相关部门协调原开发单位提供数据接口,再由网上审批系统项目实施单位接入网上审批系统;系统运行不稳定但尚可完善的,由相关部门协调原开发单位完善后,按程序由网上审批系统实施单位接入网上审批系统。
   三、加强协调,加快推进16个部门审批事项的上网工作
   (一)加强领导,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1、尽快成立网上审批工作组
   为做好本部门审批事项上网工作,相关部门须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网上审批工作组。其主要职责是:
   (1)按照专责小组指导意见的要求,组织本部门网络资源和硬件设施的建设与整合工作;
   (2)按照专责小组指导意见的要求,配合实施单位对本部门现有网上审批应用系统进行整合;
   (3)负责本部门上网审批业务流程的优化和标准化工作;
   (4)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模式的调整和改革工作;
   (5)按照网上审批系统实施方案的要求,提供本部门的相关信息资源;
   (6)按照网上审批系统计划,提交本部门行政审批业务上网申请;
   (7)组织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的宣传、教育工作;
   (8)组织本部门网上审批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9)组织本部门配合系统的测试、试运行及验收工作;
   (10)配合专责小组进行用户满意度调查。
   相关职能部门网上审批工作组还需向市网上审批专责组派出联络员,具体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上网实施的衔接工作。
   2、加紧组织审批事项上网申请资料的准备工作
   各部门应按照市网上审批专责小组的要求尽快整理第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所保留的审批事项,准备上网申请资料,包括办事指南、审批流程、审批时限、审批表式、审批岗位及权限、相关法规及政策依据、收费标准及方式、审批须提交的材料、验证方式、统计分析要求等相关内容,并准备相应的电子、纸质文档;对于需向镇区授权的审批事项宜及早安排。
   3、尽快解决与网上审批系统的网络衔接问题
   公安、国税、地税等部门专网与网上审批系统的数据交换须通过前置机进行,上述部门需自行准备必要的设备。有关部门与镇区审批授权机构的宽带连接问题也应该从速解决。
   (二)基础信息数据库接入网上审批系统宜从速展开
   人口信息、法人信息、地理信息是行政审批必须的基础信息;系统建设伊始,必须首先把人口基础信息库、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接入网上审批系统平台。公安、工商、国土资源等部门应积极配合,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向网上审批系统开放以上信息资源。目前,上述部门应尽快与网上审批系统建设单位衔接相应基础信息数据库的数据格式、接入标准等。宏观经济数据是政府部门决策的依据和基础,按国家要求,我市将组织把宏观经济基础数据库接入网上审批系统。
   (三)确保试点事项与平台开发实现有效互动
   为实现“实用、好用、喜欢用”的目标,使网上审批系统能真正体现用户需求,在系统平台开发阶段实现系统开发单位与用户的互动是非常必要的。为此,市网上审批专责小组按照“影响面广,发生频率高”的原则,在第一批上网单位中选择了9项典型行政审批事项作为试点;试点事项的相关部门必须在人力、场地、设备等方面给予充分的支持,确保系统平台开发成功。
   (四)积极配合网上审批系统门户网站的建设
   系统网站是依托“中山市政府之窗”网站的重要窗口,网站设计合理与否是系统是否“实用、好用”的重要体现;系统网站建设先行可充分吸收各方意见,并逐步培养使用群体。网上审批系统网站建设将于近期完成,拟采用链接的办法将16个部门现有的审批系统统一接入网上审批系统网站;相关部门须给予必要支持,并积极提供改进意见。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ОО三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