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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4年第四季度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中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05年02月24日

各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市政府《关于完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府[2002]60号)有关规定,现将2004年10月至12月我市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门诊和住院次均费用、住院日均费用、平均住院天数及自费率予以通报。

 中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五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