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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命名中山市供水有限公司抄表班和中山市大丰自来水有限公司生产科为中山市“青年文明号”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建设局 发布日期:2003年07月03日

中山市供水有限公司:
    一年来,市供水有限公司属下青年集体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企业中心工作,认真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在全面加快我市现代化建设进程中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为我市精神文明建设注入了强大的活力。一年来,各创建集体围绕市委提出的“三个进一步提高”的发展目标认真开展工作,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以优质的服务,充分展示了供水青年集体的文明形象,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
    为进一步促进“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经团市委和市建设局研究,决定命名中山市供水有限公司抄表班和中山市大丰自来水有限公司生产科为中山市“青年文明号”。希望供水有限公司全体团员青年以受表彰的“青年文明号”为榜样,学习他们团结互助、敬业爱岗、乐于奉献的精神,在中山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进程中充分发挥生力军作用。同时希望受表彰的青年集体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使创建工作更上一层楼,争取更好的成绩。
    附:中山市“青年文明号”集体名单
    中山市建设局    共青团中山市委员会

二OO三年七月三日

 

    附:
    中山市“青年文明号”集体名单
    1、中山市供水有限公司抄表班
    2、中山市大丰自来水有限公司生产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