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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山市委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1-2002年度中山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和文明户标兵的通报

信息来源:中共中山市委 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3年09月16日

 

    2001-2002年度,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在大力发展经济,切实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同时,团结带领和发动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行业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全市的精神文明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单位和个人,其中有14个镇区被评为市文明镇区,38个村被评为市文明村,31个社区被评为市文明社区,563个单位被评为市文明单位,120个单位(户)被评为市文明经营单位(户)标兵,125户家庭被评为市文明户标兵。为弘扬先进,激励进步,推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市委、市政府决定对上述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全市各镇区各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大力弘扬先进文化和民族精神,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诚实守信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为促进我市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全面进步,建设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示范市,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的努力!
    附:中山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和文明户标兵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