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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05年07月08日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意见》业经市政府同意,现转给你们。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七月八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意见

市政府:
  为明确政府非税收入界限,拓展财政收入来源,加强和规范我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
  政府非税收入是政府财政收入的组成部分,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重要形式。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理顺政府分配关系、健全公共财政职能的客观要求。政府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收入以外,凡本市所属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和信誉、国有资产以及国有资源提供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财政性资金,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及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彻底改变长期以来非税收入“谁收谁用谁管”的做法,坚持政府非税收入“所有权属国家,使用权归政府,管理权在财政,执收权在单位”的原则。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做到应收尽收,及时足额入库。
  二、明确职责,建立非税收入管理新体制
  市非税收入管理领导小组行使我市非税收入管理的决策职能,建立定期会议制度,负责制定我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政策,明确各职能部门责任,协调各部门关系。市非税收入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管理工作,制定我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实施办法,编制政府非税收入年度计划,统一管理政府非税收入资金。市非税收入管理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建立决策、管理、执行各环节相对分离制约的非税收入管理体系。各执收部门负责贯彻和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有关法规、规章及政策,依法征收政府非税收入项目。
  市财政部门是我市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主管部门。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政府非税收入可由财政部门直接征收,也可由财政部门委托的部门和单位征收,委托征收所需费用,由财政部门通过预算予以拨付。市财政部门要按照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和财政国库制度改革的要求,推进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要建立收费项目和标准公示制度,根据市政府审定的收费单位和项目,编制我市非税收入项目目录,在“政府非税收入网”上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三、健全制度,加强和规范各项管理工作
  (一)研究制定和完善政府非税收入各项管理法规制度,推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范化。要加强政策宣传,广泛利用报纸、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介,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宣传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管理。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执收部门收取政府非税收入,必须严格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政府非税收入来源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依法纳税的,应按税务部门的规定使用税务发票,并将缴纳税款后的政府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市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票据管理,通过票据管理信息系统的推广,完善票据管理办法,加大监督稽查力度,提高以票管收的质量。
  (三)建立非税收入征收激励机制,实行有据有效、切实可行的收费激励办法,充分调动各执收部门的工作积极性,达到增收目的。
  (四)继续加大“收支两条线”管理力度,把目前还未纳入财政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包括具有强制性、垄断性的中介服务收费),以及代行政府收费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尽快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范围。
  (五)加大土地收费缓缴款的追收力度。镇区缓缴款在镇区土地出让款、镇区非税收入返还款中抵扣;对于恶意拖欠缓缴款的发展商要通过媒体曝光,循法律途径予以追缴。
  (六)加强对镇区非税收入管理的指导,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推动镇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发展。
  四、重点突破,挖掘非税收入增长潜力
  要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作为加强非税收入的突破口,采取措施,挖掘潜力,增加非税收入总量。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包括土地出让金收入,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采矿权、出租汽车经营权、公交线路经营权、汽车号牌使用权等有偿转让的收入,政府举办的广播电视机构占用国家无线电频率资源取得的广告收入等。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出租、出售、出让、转让等取得的收入,利用政府投资建设的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设置停车泊位取得的收入,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开发权、使用权、冠名权、广告权、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有偿转让的收入等。国有资产和城市公共资源要统一纳入政府资源管理,以此为突破口,大力挖掘收入潜力,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逐步扩大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范围。
  一要完善相关制度。市非税办要尽快制定有关我市国有资产(资源)使用权有偿转让的管理办法及有关操作规程,以指导该项工作开展。
  二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我市国有资产或城市公共资源使用权的有偿转让,应由市非税收入管理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监察、审计、财政及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各司其职。国有资产和城市公共资源使用权有偿转让收入应严格按规定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除安排相应手续费、管理费支出外,其余由政府统筹安排。
  三要挖掘政府非税收入潜力。国有资产和城市公共资源要按市场运行机制运作,通过拍卖或招标方式出让,获取最大化收益。今年重点抓好国有土地使用权、采石场经营权、城区户外广告经营权、废旧物资回收站经营权等的拍卖或招标工作,规范机动车检测线特许经营、城区路段和公共场所停车收入等的管理工作,探索和开展私有小汽车号牌、长途线路运输许可、公共交通线路经营权、港口货运权、道路冠名权等有偿转让工作,配合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探索政府控制特殊行业实施特许经营权的可行性,选取试点行业稳步推进。此外,还要进一步加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项目的征收管理工作,确保该项收入不流失。
  五、强化督查,确保非税执收依法进行
  进一步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监督检查机制,确保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的贯彻落实,提高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效率。市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政府非税收入征收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政府非税收入按照规定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防止隐瞒、截留、挤占、坐支和挪用政府非税收入。要在日常检查的基础上,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开展政府非税收入年度稽查工作。市审计、物价、监察等部门应按照自身职能,做好政府非税收入的监督管理工作。各执收单位应如实提供帐证、报表、非税收入票据等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有关情况,接受财政、审计、物价、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对于执收部门不履行职责,应收不收、应罚不罚的有关部门单位和责任人员,必须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在国家、省未有明文取消征收项目、降低征收标准的情况下,对于非税收入无故出现明显下降,造成财政收入流失的单位,财政部门可根据收入减少的数额相应扣减有关部门支出。

中山市财政局
二○○五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