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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力发展利用资本市场的意见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04年08月24日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广东资本市场的实施意见》(粤府[2004]66号)精神,大力发展我市资本市场,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筹集社会资金、优化资源配置和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等功能,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大力发展利用资本市场的重要意义
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是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对实现我市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它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化资源配置,将社会资金有效转化为长期投资;有利于经济结构调整和企业制度创新,加快非国有经济发展;有利于提高直接融资比例,完善融资市场结构,提高金融市场效率,维护金融安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清形势,抓住机遇,转变观念,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例,创造和培育良好的投资环境,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促进资本形成、优化资源配置、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等方面的作用,为我市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发展利用资本市场的目标和方针
发展利用资本市场的目标是:大力促进企业股份制改造,积极培育新的上市公司,扩大直接融资比重;优化上市公司发展环境,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支持上市公司做强做大,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积极培育债券、基金、期货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争取经过若干年的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全省资本市场较发达的地区之一,全市上市公司数量和直接融资额均有较大增长。
发展利用资本市场的基本方针是:政府引导、统筹规划、积极推动、规范发展、强化信用、优化环境,推动上市公司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等市场主体健全机制、规范运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法保护投资者尤其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完善市场体系,推动资本市场发展,促进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相结合、资本市场与货币市场协调发展。
  三、发展利用资本市场的措施
  (一)支持优质企业改制上市,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
大力促进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加大对企业改制上市的协调力度,支持企业尽快申报上市。争取每年有多家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并进入上市辅导期。对所有者权益在3000万元以上、属于高科技企业或产品具有较高科技含量、销售收入和实现利润近三年稳定增长的企业,可作为上市培育对象,建立重点联系制度,指导企业改制规范运行,鼓励支持其上市。对企业改制上市相关审批事项要特事特办,提供一条龙服务,支持企业尽快申报上市。
加大对改制上市企业的政策扶持,降低企业改制上市成本。一是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拟上市企业原始积累过程中的不规范问题,要本着尊重历史、利于发展的原则妥善处理。二是市政府每年技改贴息和科技三项经费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已进入辅导期的拟上市企业(简称拟上市企业),同时支持符合条件的拟上市企业申报高科技企业和技术创新优势企业,申请国家和省高新技术产业化资金、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科技三项经费、控潜改造资金等各类政策性扶持资金。三是财政、税务、国土资源等部门要按照规定减免拟上市企业在改制重组过程中办理资产转换、剥离、收购、财产登记过户的交易税费和其他费用。四是已完成辅导的拟上市企业应缴土地出让金经批准可分批在一年内缴清。五是市政府对通过上市辅导期验收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贴30万元;对上市成功的企业再给予一次性补贴100万元。
    (二)推进上市公司实质性重组,支持上市公司做大做强。
    各级政府要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战略和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从实际出发制定上市公司重组方案。对产品有市场、经营前景乐观但受历史包袱困扰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可采取剥离不良资产、债务重组或资产置换等方式进行资产重组;对主业不突出的上市公司,要加快产业和产品结构调整,剥离原有主业和不良资产,注入地方相关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等优质资产,实现彻底转型。切实做好引导服务工作,为重组创造良好外部环境,积极为上市公司做好牵线搭桥工作。参与上市公司重组的企业,经批准可适当减免重组相关费用。支持上市公司经过资产重组,恢复再融资功能,通过配股、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债券等形式,实现低成本扩张,做大做强。
    (三)推进上市公司经营机制改革创新,促进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
    改革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用人机制,依法保障其独立的用人自主权。积极培育职业经理人和企业家市场,采取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方式自主择优选聘经营管理人员,加快上市公司高管人员的市场化、社会化和职业化进程。完善上市公司分配机制,全面建立董事、监事、经理人员薪酬与公司业绩有效挂钩的年薪制。积极推行以鼓励长远经营为目标的“经营者有其股”计划。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将薪酬中与业绩挂钩部分拿出一定的比例用于认购本公司股票。上市公司业绩保持持续增长的,经股东大会批准,可从增加的税后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以认购本公司股票形式奖励给公司董事、监事、中高级管理人员和主要技术骨干。
    (四)增强资本市场中介服务机构综合实力,提高执业水平。
    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鼓励证券中介服务机构在本地开展企业改制上市、债券发行、购并重组、管理层收购、项目融资、资产管理、企业或政府财务顾问等业务。财政、税务部门要支持证券期货类公司、基金公司实行《金融企业呆帐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稳健的财务政策,有关呆帐损失经批准可在税前核销,按规定申报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按照工效挂钩原则确定员工工资待遇,证券公司电子设备的折旧年限可缩短为2年。
    (五)依法加强外部监管,促进市场主体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要严格执行与上市公司“五分开”规定,不得随意干预上市公司的经营。要认真做好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和关联担保问题的清理工作。要加强法制和诚信教育,督促市场主体树立诚信意识,加大对上市公司和资本市场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查处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行业自律机构以及新闻媒体的作用,建立健全上市公司、资本市场中介服务机构诚信档案和诚信评价、公布、处罚机制。公安、司法、工商、金融证券监管机构等部门要切实加大力度打击各种危害资本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妥善处理各种投资纠纷,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切实维护资本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六)加强领导和协调配合,营造良好的市场发展环境。
    各级政府要将发展利用资本市场列入政府工作计划。各级领导要加强金融证券和资本市场运营知识的学习,切实做好组织、协调、规划、指导本地资本市场发展利用工作。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及金融服务、国资、经贸、工商、审计、公安、司法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切实做好发展利用资本市场工作。要与证券监管机构建立经常性、制度化的信息沟通渠道,妥善解决有关问题。 

中山市人民政府 
二○○四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