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榄福兴学校:
报来关于核定你校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你校是经市教育局批准成立的社会力量办学学校。鉴于学校刚组建,部分校舍设施仍在建设中,根据《广东省基础教育民办学校管理规定》的精神,为保证你校的正常运作,扶持民办学校的发展,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收费项目按规定的项目设立,即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的收费项目除住宿生应缴住宿费外,只缴书杂费。
二、收费标准。2004学年小学、初中的书杂费暂由你校自定一年;校服费、伙食费、校车接送费以自愿为原则,按实收取。凡涉及对学生的收费均需报我局备案,并实行收费公示。
三、试行期满前二个月,请你校将实际收支情况及收费申请报我局再行审定。
此复
中山市物价局
二OO四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