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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市童乐外贸幼儿园、供销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批复

信息来源:中山市物价局 发布日期:2004年06月03日

市童乐外贸幼儿园、供销幼儿园:
  报来关于调整保教费的申请收悉。你们为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完善幼儿园的教学设施,加大了资金投入,为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办教育,根据《广东省基础教育民办学校管理规定》,经审核报来的成本资料,同意市童乐外贸幼儿园、供销幼儿园从2004年9月新学年起新生入学按下列标准收费:
  一、保教费:每生每月380元;
  二、假期留园费:每生每天14元(半天减半计收);
  三、伙食费:按实收取。
  旧生仍按原标准执行。
  请到市物价局换领《收费许可证》,使用规定的票据,并实行收费公示。
  此复

中山市物价局
二OO四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