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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雅苑小区一期物业服务收费的复函

信息来源:中山市物价局 发布日期:2004年06月30日

中山市康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雅苑小区一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申请》收悉。你公司与业主签订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作出以下约定:
  一、多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按总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0.60元。   
  二、车辆停放服务费:
  1、固定车位(每辆每月):汽车室外车位每辆每月150.00元。
  2、临时停泊(每辆):6时至24时,汽车5.00元,24时至次日6时加收2.00元。
  根据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贯彻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价〔2004〕22号)及《中山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中价〔2002〕65号),以上收费标准我局已备案。商铺、办公用房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通过合同协定。
  请到市物价局领取《收费许可证》,并实行收费公示。

中山市物价局
                       二OO四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