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金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
报来《关于金桃园商住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的申请》收悉。你公司与业主签订了“金桃园商住小区管理公约”,作出以下约定:
一、物业服务费(按总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多层住宅0.50元。
二、车辆停放服务费:
1、汽车室外固定车位(每辆每月):150.00元。
2、临时停泊(每辆):6时至24时汽车4.00元,摩托车1.00元。
根据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贯彻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价〔2004〕22号)及《中山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中价〔2002〕65 号)
号),以上收费标准我局已备案。商铺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通过合同协定。
请到市物价局领取《收费许可证》,并实行收费公示。
中山市物价局
二OO四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