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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设中山外语学校收费的批复

信息来源:中山市物价局 发布日期:2004年06月18日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设中山外语学校:
  报来关于核定学校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你校是经市教育局批准成立的民办学校,根据《广东省基础教育民办学校管理规定》,为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办教育,经审核办学成本,同意从2004年9月新学年起新生入学按下列标准收费:
  一、小学书杂费:每生每学期8000元(含课本资料、练习本费等,下同)。
  二、初中书杂费:每生每学期9400元。
  三、住宿费:每生每学期1600元(含校内卫生保健、床上用品、日常生活用品、日常洗涤费等)。 
  四、伙食费、校服费、交通费:按实收取。
  除上述收费项目外,不得自定其它收费项目及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原中价函[2003]41号文同时废止。请到我局申领《收费许可证》,使用规定的票据,并实行收费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
  此复

中山市物价局
                           二OO四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