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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逸东苑商住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的复函

信息来源:中山市物价局 发布日期:2004年08月03日

中山市智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逸东苑商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请示》收悉。你公司与业主签订了“物业管理服务前期协议”,作出以下约定:
  一、物业服务费(按总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多层住宅0.50元。
  二、车辆停放费:
  1、固定车位(每辆每月):汽车室外车位150.00元,摩托车室内车位30.00元,自行车室内车位7.00元。
  2、临时停泊(每辆):6时至24时,汽车室外车位4.00元,摩托车1.00元,自行车0.50元;24时至次日6时,汽车加收2.00元,摩托车、自行车加收0.50元。
  根据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贯彻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价〔2004〕22号)及《中山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中价〔2002〕65号),以上收费标准我局已备案。办公用房、商铺、饮食业用房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通过合同协定。
  请到市物价局领取《收费许可证》,并实行收费公示。
  此复

中山市物价局
二○○四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