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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同方实验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批复

信息来源:中山市物价局 发布日期:2004年04月22日

同方实验幼儿园:
  报来关于调整保教费的申请收悉。你园为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完善幼儿园的教学设施,加大了资金投入,为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办教育,经审核报来的成本资料,同意你园从2004年9月新学年起按市一级幼儿园标准收费。
  原中价函[2002]15号文同时废止。请到市物价局换领《收费许可证》,使用规定的票据,并实行收费公示。
  此复

中山市物价局
二OO四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