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涌外来工子弟学校:
报来《关于调整收费标准的申请报告》收悉。你校为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完善学校的各项设施,加大了资金投入,为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办教育,经审核报来的成本资料,现批复如下:
一、小学书杂费:每生每学期780元(含课本资料、练习本、体检等费用)。
二、初中书杂费:每生每学期1200元。
三、校车接送费:以自愿为原则,每生每月50元,每天接送各一次,节假日除外。
四、伙食费、校服费:以自愿为原则,按实收取。
除上述收费项目外,不得自定其它收费项目及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以上批复从2004年9月新学年起执行,原中价函[2002]79号文同时废止。请到我局换领《收费许可证》,使用规定的票据,并实行收费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
此复
中山市物价局
二00四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