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政府、区办事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中山市开展价费公示进社区(村)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山市物价局
中山市人民政府纠风办
二○○五年八月三日
中山市开展价费公示进社区(村)活动方案
价费公示进社区(村)是文明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是稳定社会,建设“两个适宜”文明城市的有效途径,是健全价格工作网络、拓宽价格工作领域的重大举措。按照黄华华省长在全省经济运行情况电视电话会议上有关“开展价费公示进社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的指示和谢强华副省长在今年全省物价工作会议上的工作部署,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开展价费公示进社区活动方案的通知》(粤价〔2005〕131号)精神,决定在全市开展价费公示进社区(村)活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两个适宜”文明城市的统一部署为指导,在总结收费公示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公示涉及城乡居民切身利益的价格和收费,开展社区(村)价格服务和监督,规范社区(村)价格收费行为,提高价格收费透明度,增强城乡居民价格法律意识和自我维权能力,促进“和谐社区(村)”的构建。
要求在2005年年底前在全市社区(居委会)、行政村全部实施价费公示。
二、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价费公示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价费公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言敏永副组长:林恒广、梁洪正、陈志维
成员:市物价局各科所负责人、顾竹林
市物价局市场监管科为职能科室,负责对全市价费公示进社区工作进行统一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
三、工作内容
(一)公示范围
为扩大价费公示工作的成果,维护基层农民群众的权益,鉴于我市下不设县的实际情况,计划对“价费公示进社区”工作进一步深化,在省要求的基础上将价费公示工作延伸到农村一级,在社区(居委会)、行政村两级同步推进,并把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列入此次公示范畴。
(二)公示项目
与社区居民、农村群众密切相关的价格和收费:公安、国土、民政、教育收费、医疗门诊、水、电、有线电视、环卫收费等。
(三)公示内容主要包括:具体价格或收费项目、计算单位、价格或收费标准、定价形式、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对象、价格信息网址等;由物价部门对公示内容进行审核,并标示价格举报电话、社区(村)价格监督员姓名及“中山市物价局监制”字样。(具体样式另文通知)
(四)公示形式
公示形式应做到灵活多样、因地制宜,主要以公示栏(牌)为主,有条件的单位可采用电子屏幕或电子触摸等设备进行公示。公示要符合动态管理、长期置放和清楚便民的要求,且应设置在方便群众浏览的地方。
(五)公示管理
各镇区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具体落实工作任务,对社区(村)价费公示栏(牌)实行动态管理,公示后若取消或变更价费项目和标准,要及时进行更改,并定期开展巡检和督促。
四、具体措施
(一)建立社区(村)价格监督服务网络,与价格监督站进社区(村)工作同步推进
今年四月,市物价局印发了《关于印发中山市成立村级价格监督站工作方案的通知》(中价〔2005〕54号),部署在全市各社区居委会、行政村成立价格监督站;由于价格监督站进社区(村)与价费公示进社区(村)两项工作都是面向基层的,为不增加基层单位的工作负担,决定将上述两项工作同步开展。另外,由于价格监督站人员都由社区居委、村委人员组成,他们在协助开展价格监督和服务工作的同时,也负责对价费公示栏(牌)进行动态管理。为此,各镇区要加强对监督站人员的培训和价格法规的学习,并加强联系和沟通,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二)大力开展宣传动员工作
在开展价费公示进社区(村)工作时,各镇区要积极开展宣传,通过电视、会议、标语横幅等形式扩大价费公示进社区(村)工作的影响力;另外,要做好社区居委、村委人员的思想工作,让他们明白价费公示进社区(村)是真正服务于民、维护群众权益的一项重要举措,避免出现“一头热、一头冷”应付了事的现象。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6-7月份,召开全市价费公示进社区(村)工作动员会,进行动员宣传。各镇区做好调研、宣传、动员和协调工作,为全面实施公示做好充分准备;市价费公示工作领导小组将派调研组了解情况和听取意见。
第二阶段:试点阶段。8月份,在火炬开发区(村级试点)及东区(居委会试点)进行试点,并召开现场会总结试点经验。
第三阶段:全面实施阶段。9月至11月,各镇区按市的统一要求完成社区(村)价费公示工作任务。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12月,由市物价局、纠风办组成验收检查组对各镇区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成绩突出的进行表彰,对未按规定完成公示任务的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认真重视,加强领导
价费公示进社区(村)是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和谐中山”的重大举措,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大价费公示进社区(村)工作的领导,由主管领导亲自挂帅组织协调,并在经费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提供必要的工作设施等便利,共同做好价费公示进社区(村)工作。
(二)依托基层,协调联动
价费公示进社区(村)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的支持和配合;工作开展不能单由物价、纠风部门“一头热”,要“多头热”,要加强与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供电、供水等与公示内容相关部门的沟通,特别是要取得村委会、居委会的支持,紧紧依托社村价格监督站、特约物价监督员、社区居民群众开展工作。
(三)高标准实施公示
各镇区要因地制宜实施公示,在公示栏(牌)的材料选用上做到统一,样式主要以全市统一的标准为主,做到美观大方、简洁方便。
(四)长效管理
实施公示后,要注意加强与社区(村)基层组织的工作联系,定期联系走访,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对公示工作实行长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