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有关单位:
市公安局《关于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的工作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六月二十三日
关于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的工作方案(摘登)
市政府:
为巩固我市连续三年实施畅通工程一等管理水平成果,进一步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推动畅通工程向纵深发展,创造优良的人文交通环境,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2004年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公通字[2004]123号),制定本方案。
实施范围
畅通工程实施范围以城区为中心,以石岐区、东区、南区、西区为重点,同时向外围辐射扩展,带动周边镇区开展畅通工程创建工作。
工作目标
在前三年实施畅通工程一等管理水平基础上,巩固畅通工程成果,抓住整体智能交通系统建成投入使用契机,进一步更新管理观念,改革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效率,全面提升市区交通管理智能化、科技化和现代化水平,达到管理更加科学有效,执法更加规范文明,城市交通秩序进一步好转,交通事故明显减少,道路更加安全、有序、畅通,打造畅通工程精品品牌。
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畅通工程工作。各镇区、各部门要把实施畅通工程提高到中山城市发展高度,作为我市城市发展的精品品牌来抓,纳入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重要内容,加大投入,加强建设,促进发展。市建设、规划、公安交警等部门要相互配合,实现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综合协调。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主干路网建设,加紧城区外环路建设和城区道路的完善。按照国家标准,确保道路网络建设科学,安全设施配套规范,全面建设有中山特色的人文交通环境。
(二)发挥科技优势,全面提升交通管理水平。各有关部门要在我市整体智能交通系统建成投入运行,交通管理信息平台、指挥系统项目全面启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在智能管理交通方面创出新成绩。围绕城市交通管理总体规划,充分利用科技新优势,挖掘现有道路资源,提高公共交通服务水平。优化城市交通组织,提升城市交通管理水平,把畅通工程推向更高层次。
(三)明确工作目标,加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公安、规划、建设、城管执法部门要密切配合,以城市交通有序畅通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城市交通秩序的综合治理。一是加强重点区域交通组织,提高主干道通行能力。二是增设、增建停车设施,解决城市停车问题,规范停车秩序,健全路段指示、交通导向标志及路面标线,完善道路安全设施。三是加强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的排查调研,加快治理改造工作进度。四是推广“严管街、严管区”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扩大严管范围。五是集中力量整治各种交通违法违章行为,维护城市交通秩序。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交通文明意识。公安部门要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贯彻实施,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加强交通法规教育和安全教育。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和普法教育内容,依托各种宣传媒介,开展交通安全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等活动,加快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社会化进程,提高广大群众自我教育的意识,使群众特别是外来员工、中小学生的交通文明意识有明显提高。
(五)加强路面监控,坚决压减交通安全事故。公安交警等执法部门要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和压减事故工作,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勤务管理,充分调动基层执法人员工作热情,提高路面管理效率。要根据群众出行的客观规律和交通秩序现状的特点,科学安排勤务,合理调配警力,确保路面管控到位。要加强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工作,完善交通事故救援“绿色通道”,建立交通、医疗、消防、救援等机构联动机制和医务专家数据库。通过畅通工程的实施工作,实现交通事故宗数、死亡人数全面下降。
(六)重视队伍建设,提高执法素质和业务水平。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我市行风评议活动,加强自身队伍建设。要经常组织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依法行政、加强监督,注重效率,切实解决影响城市管理的各种突出问题,适应现代化城市管理需要。
中山市公安局
二○○四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