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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建设厅颁发的《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等五份文件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建设局 发布日期:2003年07月14日

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建设厅颁发的《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粤建价字[2003]79号)、《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粤建价字[2003]80号)、《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办法》(粤建价字[2003]81号)、《广东省市政工程计价办法》(粤建价字[2003]82号)、《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综合定额》(粤建价字[2003]83号)五份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省建设厅颁发的上述五个专业的计价办法是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实施办法,全市必须按省建设厅的要求严格统一执行。
    二、根据省建设厅文件的规定,上述计价办法于2003年7月1日起在全省行政区域内执行。同时,2001年《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广东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规则》、《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1994年《广东省装饰工程估价指标》、2002年《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办法》、《广东省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规则》、2002年《广东省市政工程计价办法》、《广东省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规则》、1991年《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预算定额》(修订本)停止使用。
    凡在2003年7月1日起经招标管理机构批准招标或非招标工程未签订合同的工程,均执行上述计价办法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2003年7月1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合同的工程则不作改变。
    三、各专业执行上述综合定额计价办法时,我市(含各区、镇)均按二类城市标准执行。
    四、在执行上述计价办法时,建筑工程(含装饰装修)、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的动态工资参考价为一类工每工日22.00元、二类工每工日20.00元、三类工每工日18.00元,单独承包的建筑物装饰装修工程,不分工种类别,其动态工资参考价综合工为每工日35元。
    五、各单位要积极做好上述各专业计价办法及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学习和贯彻工作,市建设工程造价主管机构应积极协助配合各有关单位进行指导、培训、交底工作。
    六、各有关单位在执行中遇到问题应及时向市建设工程造价站反映,以便及时向省有关部门请示汇报。
    附件:(略)    1、粤建价字[2003]79号
       2、粤建价字[2003]80号
       3、粤建价字[2003]81号
       4、粤建价字[2003]82号
       5、粤建价字[2003]83号

二OO三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