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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扶持民营进出口企业发展的意见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03年11月14日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以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为动力,引导民营进出口企业加快与国际接轨,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不断规范经营,完善管理,推动企业走向规模化、集约化、国际化发展之路,从根本上提高我市民营进出口企业的综合素质和国际竞争力,扶持民营进出口企业做强做大。
    二、工作目标
    今年内帮助60家民营企业申报进出口经营资格,力争3-5年内使我市民营进出口企业总量上规模、质量上水平、管理上台阶。
    三、工作措施
    (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发动更多民营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
    有关部门和各镇区要根据商务部从9月1日起对进出口经营资格标准和核准程序进行调整,凡符合相应条件的民营企业均可申报自营进出口经营权和外贸流通经营权的政策精神,做好调查摸底和宣传发动工作,帮助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积极申报。外经贸、工商、海关、外汇管理、国税、检验检疫等部门要进一步简化审批、注册备案手续,为企业提供优质、快捷服务,帮助新批企业尽早开展进出口业务,推动民营进出口企业进行国际化经营,努力培育外贸出口新的增长点。
    (二)加大扶持指导力度,为民营进出口企业发展创造更有利的环境条件。
    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贯彻落实《中山市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精神,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在保留原有各项财政性扶持资金的基础上,从2003年起连续3年,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2000万元,重点用于支持民营企业技术创新、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各镇区要安排一定的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对符合出口退税帐户托管贷款贴息条件的各类外经贸企业,在省贴息的基础上再给予贴息20%的扶持;由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2003年扩大外贸出口成绩显著的镇区和各类出口企业予以表彰奖励;信用担保机构以中小企业为担保对象所产生的担保贷款额,可由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一定的补贴扶持;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贷款予以贴息。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做好解释和受理工作,为民营进出口企业申报提供切实帮助,用好用足有关政策,最大限度地将政策效应转化为出口效应。
    2、不断拓宽融资渠道。金融机构要改善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开发适合民营企业特点的融资服务项目,增加中长期贷款比例,加大对固定资产投资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开展出口退税帐户托管贷款、票据承兑和贴现业务,进一步提高出口帐户托管贷款成数。对信用等级较高、资产状况良好的民营进出口企业适当调低授信准入门槛,放宽授信条件,引导企业提高理财水平和资信水平。
    3、切实帮助民营进出口企业用好用足相关扶持政策。各镇区和有关部门要做好国家、省和地方对民营企业技术创新、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科技兴贸、出口产品研究开发、专利技术、著名商标、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和管理认证、反倾销应诉等方面出台的一系列的扶持政策的解释工作,积极帮助民营进出口企业享受国家和省有关扶持政策,增强民营进出口企业的整体竞争力。开展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帮助企业尽快了解和掌握相关业务操作,外经贸、海关、外汇管理、国税、检验检疫、银行等部门要系统地多渠道地向企业介绍有关政策法规、办事程序、业务操作等,有计划地开办进出口管理、通关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外汇管理、出口退税管理、外汇结算等培训班,增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能力和水平。
    4、扶持民营进出口企业创立品牌。鼓励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对民营进出口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取得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各类产品认证,取得国外知识产权的(含出口产品商标国外注册和国外专利等),在省分配资金额度内予以支持;对获得国家级和省级名牌产品的企业,被授予“中国专利金奖”、和“中国专利优秀奖”等企业予以资助和奖励。
    5、鼓励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加大力度做好对非洲、东欧、俄罗斯、东盟等新兴市场的开拓工作,降低对传统市场的依赖;继续支持有品牌、有实力、有规模的民营进出口企业进入广交会参展,并根据出口实绩等实行动态管理。对新批有实力、有发展潜力的民营进出口企业在广交会摊位分配上予以扶持,促进民营进出口企业开拓远洋贸易市场;组织企业参加各种类型的国际性专业展览会、博览会,加大“走出去”力度。根据《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资金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外向型民营企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在省分配资金额度内对我市民营进出口企业参加境外及港、澳、台国际展销会,建立国外营销网络和研发机构等予以资助。
    6、支持民营进出口企业开展国际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业务。通过引进国外资金和先进技术设备,促进产品升级换代;鼓励民营进出口企业开展境外加工贸易、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加强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拓宽企业的生存空间。
    7、培育和发展区域经济特色出口基地。以火炬区为龙头,建立高新技术产品、化工医药和包装印刷三大基地;以“威力”、“千叶”、“龙的”、“今泰”、“劲力”、“威禾”等知名品牌为龙头,建立机电产品出口基地;发展以小榄为龙头的五金产品出口基地、以沙溪为龙头的纺织服装出口基地、以大涌镇为龙头的家具出口基地;培育以三角高平工业区为龙头的化工产品出口基地;建立以火炬区、三乡、南朗等镇区为龙头的玩具、鞋帽类产品出口基地;建立农产品和绿色食品出口基地,加快“三高”农业发展,促进我市外向型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三)加大协调服务力度,建立扶持外向型民营企业发展的有效促进机制。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办事程序和环节,提高服务效率;规范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严厉查处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偷税漏税、走私贩私、骗(套、逃)汇等违法行为;反对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主义,营造各类企业公平竞争、有序发展的环境;依法行政,廉洁执政;加快信息系统建设;按照“自发组建、自愿入会、自主办会”的原则,培育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社会中介服务体系,强化服务功能和自律协调作用,自觉维护行业公平竞争和行业利益,实现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推进社会信用制度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提高民营企业家的社会政治地位,为民营进出口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加强领导、协调联动,为民营进出口企业排忧解难。
    各镇区和各部门要重视发展民营经济,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要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外经贸工作,建立和健全外经贸工作跟踪服务、协调促进机制,采取走访企业、现场办公等方式协调联动,形成合力。研究制定有关政策,统筹规划,帮助民营进出口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转变政府职能,努力为企业提供政策、信息、法律法规、市场调研等方面的服务,进一步解放思想,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政府服务效率。

中山市人民政府
    二OO三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