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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中山市工业发展突出贡献镇区、企业评选方案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04年07月27日

  为实现“工业强镇”、“工业强市”的目标,加快推进我市工业化进程,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对象
  凡本市在工业发展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镇政府、区办事处及工业企业,均属本次评选的对象。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可根据本方案,评选和奖励本镇区内对工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二、评审时间
  本年度市工业发展突出贡献镇区、企业的评审时间为2005年1月。
  三、奖项及考核指标
  本方案所指的工业发展突出贡献镇区、企业,是指在2004年实现工业增加值、工业增长速度、工业税收入库等方面单项业绩在全市处于领先地位的镇政府、区办事处及工业企业。本年度评选共设立4个奖项,具体考核指标分别如下:
  (一)工业总量突出贡献奖:被考核镇区当年实现工业增加值的绝对数值,在全市排序达到前五名。
  (二)工业税收突出贡献奖:被考核镇区当年工业税收入库绝对数值,在全市排序达到前五名。
  (三)工业增长突出贡献奖:被考核镇区当年实现工业增长速度在全市排序达到前五名,并且工业产品销售率达到当年市的计划预期目标。
  (四)企业入库税收突出贡献奖:本市辖区内当年税收入库在全市排序前十位的工业企业。
  四、评选方法
  市经贸局对各镇区、企业工业发展情况进行调查并初审后,会同市财政局、统计局、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联合审议,并将会审结果报市政府批准。
  五、奖励方法
  市政府分别向获奖镇区、企业授予“2004年度中山市工业发展突出贡献镇(区)”和“2004年度中山市工业发展突出贡献企业”称号,并授予奖牌和奖金,市政府通报表彰。
  六、经费安排
  市财政拨出专项经费100万元,用于奖励获得本年度市工业发展突出贡献的镇区和工业企业。
  本方案由市经贸局负责解释。

中山市人民政府
二○○四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