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队伍建设,深入搞好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勤政廉政建设,防止和减少药品监督管理人员职务犯罪,根据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领域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中加强联系配合的通知》精神,市人民检察院、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在本市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为了保证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预防工作的指导思想
预防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人员职务犯罪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坚持标本兼治,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的要求,通过强化教育,完善制度,严格监督,依法惩处等手段,建立预防职务犯罪防线,最大限度地减少职务犯罪。
二、预防职务犯罪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构
按照十六大和中央纪委关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精神,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内容和有力举措。积极预防药品监督管理人员贪污贿赂,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放纵、包庇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等职务犯罪案件,促进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是检察机关和药品监督机关的共同职责。经研究,双方决定共同成立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组长由市药品监督部门主管纪检监察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检察院主管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副检察长担任,成员由市检察院的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和市药品监督部门的纪检监察部门的领导组成。下设办公室,主任由药品监督部门的纪检监察部门领导担任,副主任由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的领导担任,成员由双方职能部门人员组成。
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部署全市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的预防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预防工作具体操作,办公室设在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室。
(二)建立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机制
检察机关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共同建立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机制,明确检察机关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的职能和任务,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情况信息交流制度、案件协调和分析制度等,联席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通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情况,分析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形势,研究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探讨对策与措施。
(三)协同办案,加大打击职务犯罪力度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检察机关依法办理药品监督管理人员的职务犯罪案件,要大力配合,在办案中为检察人员介绍有关药品监督管理业务知识、法规和政策,以利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检察机关依法查处药品监督管理人员职务犯罪案件,要及时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沟通,密切协调配合;在不影响办案的前提下,注意维护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正常的工作秩序,检察机关要严格依法办案,严格执行办案纪律和检务公开制度。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于检察机关依法侦查取证的活动,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四)相互沟通协调,强化监督制约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管理,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关键部门、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的管理和监督,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预防建议要认真研究,抓好落实工作。检察机关要及时将职务犯罪发生的原因、特点、手段和变化规律与趋势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反映,为其完善内部预防机制和决策服务。
(五)加强预防教育工作
双方要共同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加强对药品监督管理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警示教育和廉政勤政教育,端正执法思想,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双方共同组织预防职务犯罪方面的专业咨询活动。
在执行本意见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由市检察院和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协商处理。
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
广东省中山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三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