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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整顿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的通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发布日期:2004年12月08日

  为保障各项重要通信业务的正常工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无线电干扰事件发生。根据广东省信息产业厅、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联合开展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粤信厅[2004]128号)文件精神,决定从即日起对全市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进行清理整顿,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理整顿对象
  在中山市辖区内所有销售无线电发射产品(主要包括:无线电对讲机;广播、电视发射机,差转发射机;大功率无绳电话机等)的市场、商场及商店等。
  二、清理内容
  1、超出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的。
  2、经营未经国家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的。
  3、经营假冒伪劣的无线电发射产品的。
  三、各经营商户必须认真核对所销售的无线电发射产品的合法来源,并要求供货商提供经国家型号核准的相关文件,便于该次清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在检查工作中,发现有违规行为的,由工商部门依法查处,并交由质监部门追查非法产品的生产源头。

中山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二OO四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