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镇(区)宣传文化中心:
为了在“十一五”规划开局之春营造一个健康有序的文化市场环境、安定祥和的社会氛围和欢乐喜庆的节日气象,根据全国扫黄打非[2005]4号文、粤文管办[2005]79号文及粤公通字[2005]315号文要求,我市决定在近期集中开展一次针对出版物市场和文化娱乐市场的整治行动。接通知后,各有关单位和各镇区要采取有效措施,结合实际情况,强化监管手段,加大查处力度,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违法犯罪行为,净化出版物市场及文化娱乐市场,为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召开创造良好的文化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海关、边防口岸等要将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及宣传品、淫秽色情等有害出版物作为重点查缉对象。对来自重点国家和地区的进境行李物品、包裹邮件实施严格的查验,一经发现,坚决查扣,将危害社会稳定、败坏社会风气的出版物及宣传品拒于国(境)门之外,决不能让这些东西流入国内市场。
二、交通部门要对所属运输企业提出明确的要求,同时加强对出版物运输渠道的监管,严禁各运输企业承运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及淫秽色情、博彩类、侵权盗版等非法出版物,坚决打掉非法出版物贩运通道。
三、新闻出版、工商部门要加强对印刷复制企业的监管和稽查,坚决取缔无证照从事印刷复制业务的企业,严厉查处承印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及淫秽色情、博彩类、侵权盗版等非法出版物的印刷复制企业。要公开报道已经审结的印刷复制犯罪的大案要案,以震慑犯罪分子。
四、信息产业、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对互联网信息的监控,对境外网站刊载的有害信息要及时加以屏蔽和过滤,对境内网站刊载、链接有害信息及其相关内容的要责令立即撤除或予以关闭。
五、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要加强日常稽查,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点内容的稽查,要查处和摧毁运输、储存、贩卖盗版出版物的网络和窝点;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力争侦破一批大案要案,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查处一批从事侵权盗版违法犯罪活动的印刷复制企业;要全力支持和指导各镇区开展检查工作。
六、各镇区要组织、协调文化、综治、公安、工商、执法等部门,对出版物市场和文化娱乐市场进行反复清查。重点清查出版物销售店、书报亭、电脑软件市场、繁华街区、集贸市场、灯光夜市、车站、网吧、卡拉OK等各类文化娱乐场所以及印刷复制企业,收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及淫秽色情、博彩类、侵权盗版等非法出版物,坚决打击色情演出、图财害命的迷信活动和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依法严厉查处组织色情活动和销售非法出版物的经营单位及不法分子。
七、凡发现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及淫秽色情、博彩类、侵权盗版等非法出版物,要全力追查来源和去向,查清非法出版物及其底本、母盘来源,查清制售数量、经营数额和发货去向,查清主要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八、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镇区和各部门要制定工作预案,落实责任,一旦发现情况和线索立即组织力量加以处置,并将发现的重要问题及其查处情况及时报告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协调行动,扩大战果。
九、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各镇区宣传文化中心要在元旦(2005年12月31日至2006年1月8日)、春节(1月28日至2月4日)和“两会”(3月3日至3月19日)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遇有问题,立即处理,决不能贻误时机,造成社会不良后果。请各单位将值班安排(值班人员及联系电话)于2006年1月5日前报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黄桂玲(联系电话:8318192、13702780892),王洪(联系电话:8318192、13590762056),传真:8319767。
十、要求真务实,工作到位。此次行动作为开年第一项专项行动,务必要取得实效。各成员单位和各镇区要立即制定方案,部署行动,对本辖区内存在问题进行清查整治。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春节及“两会”前组织有关部门抽查重点镇区的出版物市场、文化娱乐市场和印刷复制企业。对于问题严重的镇区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中山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六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