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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教育局军分区司令部政治部
关于在全市高级中学开展学生军事训练
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04年08月25日

中府[2004]92号,2004年8月25日颁布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各武装部,市属有关单位:
现将市教育局、军分区司令部、政治部《关于在全市高级中学开展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
中山军分区
二○○四年八月二十五日

关于在全市高级中学开展学生军事训练
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转发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开展军训工作意见的通知》和省政府、省军区《批转省教育厅、省军区司令部等单位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开展学生军事训练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以及全省学生军训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我市学生军训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学生军训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的
学生军训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关于学校教育和国防建设的重要论述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号)为依据,按照教育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的要求,围绕国家人才培养的长远战略目标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需要,组织开展学生军训工作。
开展学生军训工作的目的:通过组织学生军训,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觉悟,激发爱国热情,增强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教育,增强学生组织纪律观念,培养艰苦奋斗的作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使学生掌握基本军事知识和技能,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培养后备兵员和预备役军官,为国家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打好基础。
二、学生军训工作的规划和要求
全市学生军训工作应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从今年起,全市各高级中学要根据市的学生军训规划,统筹安排,逐步开展。军事训练是高级中学学生的必修内容,是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措施。高级中学的学生军训,统一纳入社会实践课程进行。内容包括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知识讲座,时间7—14天,其中集中军训时间不得少于7天。具体内容和课时安排按照《高级中学学生军事训练大纲》执行。每年7月初,全市各高级中学将下年度参训学生的数量、时间等情况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和学生军训工作办公室统一规划,作出军训工作计划。各高级中学和国防教育训练基地要严格按照市学生军训工作计划,抓好军训工作的落实。
三、学生军训工作机构和职责
全市学生军训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军分区领导下,由市教育局、军分区司令部和政治部共同负责。市成立学生军训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市学生军训工作的开展;教育局配备学生军训工作人员,负责组织承办学生军训和国防教育工作;军分区按照上级要求成立“中山军分区学生军训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学生军训的日常工作和军事业务指导。
市国防教育训练基地成立“学生军训教研室”,在军分区学生军训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主要承担全市高级中学军事理论课和军事技能训练的教学研究任务,协助培训高级中学军事教师,参与指导各单位学生军训工作的开展和检查,考核验收学生军训工作落实情况,组织好到基地参训学生的军训工作。各高级中学要指定领导主管学生军训工作;选配政治思想好、热爱国防教育事业、具备一定的军事专业素质和训练管理能力的人员担任军事教师,具体负责组织学生参加军训。
各镇(区)的学生军训工作在党委、政府和武装部领导下开展工作,各教育行政部门和人武部要明确分管领导,指定有关工作人员,共同负责承办学生军训工作具体事宜。
四、学生军训工作有关保障
根据国办发[2001]48号和粤府[2002]93号文件精神,为保障学生军训工作的开展,市学生军训工作经费由市财政纳入教育经费预算管理,实行综合定额拨款;镇(区)要把学生军训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根据学生军训工作实际予以安排;高级中学军训工作经费,由学校纳入经费预算予以保障,校内校外训练收费标准,按省政府、省军区粤府[2002]93号文件和市物价部门审核的收费标准执行,此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它军训费用。学生军训工作经费主要用于:集中训练期间参训学生的伙食费、住宿费、水电费,训练器材、资料的购置费,服装补助费,军训教员伙食、住宿、补助费等。财政、物价、以及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学生军训工作经费的监督管理,对违反规定乱收费或改变经费使用范围等行为,要及时纠正、严肃查处。
为保障军事技能训练效果,高级中学学生军事技能训练要逐步在市国防教育训练基地集中进行。政府将增加对国防教育训练基地建设的经费投入,改建和完善训练设施。军分区要为学生军训使用训练基地提供便利条件,保障学生军训工作顺利进行。
学生军训所需枪支、弹药由学生军训工作办公室根据实际需要,向军分区提出申请,由军分区审核上报,经上级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在民兵武器弹药中调整解决。学生军训期间使用的枪支、弹药,要按照民兵武器装备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确保安全。
五、加强对学生军训工作的领导
各级人民政府、军事机关,要从国家人才培养和国防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学生军训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学生军训工作作为一项义不容辞的政治任务,切实加强对学生军训工作的领导。要把学生军训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切实抓好人员、经费、场地和器材的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军地有关部门要明确分工,密切协作,加强学生军训工作的检查指导,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确保军训工作顺利进行。
高级中学要把学生军训工作作为重要学科列入教学发展规划,统筹安排。要按照学生军训大纲的要求,保证军训内容和课时的落实;要加强军事教员和军事教育学科的建设,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定期组织培训,不断完善军事教学设施,改进教学手段,提高军训质量。要重视军训成果的巩固和发展,通过学生军训形成良好的学风校风,促进学校全面建设。

       中山市教育局
中山军分区司令部
中山军分区政治部
二○○四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