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以下简称“博士后”)的管理,促进博士后工作全面发展,保证博士后顺利完成在站期间的科研工作目标,提高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运作质量,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我市统一管理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在站博士后人员。(进站时间少于6个月的博士后不参加当年的年度考核。)
二、考核内容、等级
1、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博士后履行进站协议和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
德:思想政治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
能:业务技术水平。
勤: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博士后履行进站协议情况,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博士后年度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及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上(含95分)为优秀(优秀比例不超过20%),70-95分(含70分)为合格,60-70分(含60分)为基本合格,少于60分为不合格。具体要求:
(1)优秀:工作勤奋,责任心强,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业务能力强,高质量地完成进站协议所规定的工作任务;在科研工作中有创新,表现突出,尽职尽责,成绩显著,单位考核优秀。
学术论文、论著:在国家核心期刊公开发表1篇(含1篇)以上学术论文(均为第一作者,含已被接受的论文),或在行业学术交流会上宣读代表本行业前沿水平的学术或课题报告1篇。
科学研究:申报国家级科学基金或专利1项,或获省部级科学基金(含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1项。
(2)合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积极,认真负责,能完成进站协议所规定的工作任务,单位考核合格。
学术论文、论著:公开在省级以上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1篇(含1篇)以上论文(含已被接受的论文),或有较高水平的学术或课题报告1篇。
科学研究:申报省部级科学基金(含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1项,或获市局级科学基金1项。
(3)基本合格:能基本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能部分完成进站协议所规定的工作任务,单位考核基本合格。
(4)不合格: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性较差,不能较好地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或有弄虚作假行为,严重违反规定;或侵犯单位知识产权,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和损害单位声誉者;长期因身体原因难以完成研究项目者;或不能履行进站时签订的协议,以及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年度考核者等。
三、考核时间
每年的年底。
四、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对本年度完成工作任务、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认真总结,并填写《中山市博士后工作站在站博士后人员年度考核表》。
2、综合测评。由工作站对博士后进行综合测评,并根据考核情况提出年度考核优秀等级人员建议名单以及其他人员的建议等级。交主管部门审核考核结果,主管部门加具意见后交市人事局。
3、市人事局审批博士后的考核等级,考核结果通知单位,并将《中山市博士后工作站在站博士后人员年度考核表》存入本人档案。
五、考核结果与奖惩
1、年度考核优秀者,给予表彰奖励;基本合格者,停发博士后工资外生活补贴3个月;不合格者,予以退站。
2、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通知下发后15个工作日内向市人事局提出复议。
六、其他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附件:中山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年度考核表
中山市人事局
二○○七年八月一日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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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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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站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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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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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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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个人总结及自评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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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 签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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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论文、论著情况(填写以所在站单位为第一作者单位的论文/论著、发表时间及学术刊物或会议名称,附上论文复印件)
共计:SCI收录 篇;EI收录 篇;ISTP收录 篇;国内核心学术刊物 篇;国内一般学术刊物 篇;国外其它学术刊物 篇;国际学术会议论文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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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基金情况:
国家级: (项) 省部级: (项) 市局级: (项) 博士后科学基金: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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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奖励及专利情况
共计:科研成果奖 (项) 专利: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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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站考核意见:
经考核,该同志年度考核等级为( )优秀;(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盖 章
考核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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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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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局审批意见:
经复核,该同志年度考核等级为( )优秀;(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签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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