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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做
好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04年06月23日

中府[2002]56号,2002年5月28日颁布;
中府[2004]64号,2004年6月23日修改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为增创入世先发优势,抢抓机遇,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加速工业园区的建设,实现工业立市向工业强市迈进,推动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做好招商引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完善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规划建设好招商引资载体
  坚持高标准规划、高强度投入和高效益产出的原则,努力营造与国际接轨的投资环境。不断完善园区服务功能,切实搞好生活、文化、娱乐、医疗等设施建设,为客商提供配套完备、文明和谐的园区人文环境。通过建设基础设施完善、配套服务齐备、功能分区突出的工业园区,进一步吸引内外商投资。电信、供电、供水等单位要全力以赴、紧密配合,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竣工,以满足工业园区发展的需要。
  在继续执行市给予工业园区工业用地及优先鼓励发展项目用地办证费用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工业园区工业用地减收1000元/亩出让金,支持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二、明确园区功能定位,加快发展各具产业特色和功能特色的新型园区
  各镇区要根据本地区特色产业发展状况,明确工业园区的功能定位,培育自身比较优势,建设产业突出、上下游配套的工业园区,促进产业链的形成。发展和改革、经贸、规划、建设、环保、国土等部门要协助镇区做好工业园区规划及与之相配套的产业政策调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各类功能区的发展,把不同类别的企业,分类引进到不同功能的工业园区内发展,有效缓解环境与发展的矛盾,避免园区之间的恶性竞争,加快地方特色经济的发展。
  三、积极创新招商形式,努力提高招商成效
  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工业园区建设的重中之重。大力推进专业化、信息化招商,通过采取主题招商、代理招商、委托招商、网上招商、以外引外、以商引商等招商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招商活动,不断提高项目的引进和转化能力。加强招商队伍建设,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的招商队伍,落实招商责任制和招商引资激励机制,调动招商人员积极性,提高招商成功率。
  四、全力构建服务型政府,着力优化投资软环境
  (一)各级政府要把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作为首要工作,由上至下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限,规范审批程序,简化审批手续,提高行政效率,为改善投资软环境打造良好的基础。
  (二)简化审批程序。凡是国家鼓励发展的一般竞争性基本建设项目,可直接在网上审批系统登记备案。对外商投资国家鼓励发展的一般竞争性基本建设项目立项由发展和改革部门实施登记备案,市外经贸局审批合同章程;不属此范畴的仍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即限制类或3000万美元以上(含3000万美元)的项目按《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逐级上报省或国家批准。除污染项目外,镇区经批准立项及批复环境影响报告的工业项目,可直接到所在镇区环保所办理有关环保手续,环保部门应在2个工作日内批复。
  (三)建立招商引资登记"绿色通道"。对属于招商引资项目的生产及科技型企业的开业、变更登记,手续齐全的,在受理后一个工作日内核发营业执照;手续不齐全的,只要不涉及前置审批手续和验资、场地证明,可先核发执照,由企业在规定期限内补齐有关手续;对须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行业项目,在审批期间可先核发"筹建"执照,有效期为半年。外省市户籍自然人来中山投资经营的,凭本人身份证即可申办营业执照。
  (四)实行联合年检,一门受理。外商投资企业的年检由外经贸局负责牵头,实施一个窗口对外、其他专业部门参与的联合年检方式。联合年检窗口设在各镇区工商分局,统一发放、回收企业的联合年检表和相关资料。收表后,转交外经贸局定期召集经贸、工商、财政、外汇、国税、地税、海关等部门进行联合年检。
  (五)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完善党政信息网络统一平台的建设,加快各部门之间的联网,建立投资企业网上服务系统,实行投资企业网上申报、咨询、备案、年检和投诉。
  五、开展亲商、安商、富商活动,营造利于招商引资的社会氛围
  在全市机关公务员中开展亲商、安商、富商活动,增创投资软环境新优势。通过开展亲商、安商、富商活动,努力营造公平竞争、双赢发展的投资环境和依法行政、规范管理的法制环境。在广大公务员队伍中牢固树立政府就是服务,服务就是环境、就是生产力的观念。各镇区、各部门要把推动企业发展和帮助企业实现最佳投资回报作为自身工作的重要出发点,注重对企业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专业化服务。建立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点客商走访联系制度,组织不同形式的客商联谊活动,广泛倾听客商意见。窗口部门要制定提高服务水平的新制度和新措施,树立主动服务、超前服务意识,实行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
  政府将加强督查,定期检查镇区、部门及机关公务员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及廉政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定期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强化全市各级上下亲商服务意识。同时,完善投诉处理机制,政府投诉中心加大处理投诉的力度,切实有效处理企业投诉案件。对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公务员,将给予行政处分,并追究主管领导责任。
  六、减轻投资企业负担,降低投资成本
  (一)进一步清理各类收费项目,取消不合法收费。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透明度。试行"一个窗口统一收费、分帐管理"的办法。
  (二)对高新技术项目的建设用地,属于新取得土地的,除支付征地补偿费用和应上缴中央部分土地有偿使用费外,可免征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属于使用原有划拨土地的,可继续保留划拨土地性质。
  (三)外商投资企业(不包括先进技术企业或产品出口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包括港澳台投资者),将从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金,经营期不少于五年的,除按国家规定办理再投资退税外,属于市级留成部分,将调整与镇区分成比例,专项支持企业发展。
  七、加大对工业园区的宣传力度,为园区建设和招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国际互联网等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我市的投资环境和工业园区建设,提高园区的整体知名度和吸引力,树立中山良好的对外开放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