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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落实加快我市农村敬老院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已废止)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05年05月12日

(已废止)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有关单位:

  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市政府加快我市农村敬老院建设议案实施方案的决议》为确保议案实施方案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对农村敬老院建设的领导
  农村敬老院建设是建设和谐中山的客观需要,也是保障五保对象生活,改善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的实际需要。各镇区和市属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落实议案办理要求,将提高五保集中供养率和敬老院建设纳入各镇政府(区办事处)的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加强领导,努力把敬老院建设成为功能多样、设备齐全、集社会养老、五保供养、福利服务等多位一体的社会福利机构。

  二、明确工作范围和目标任务
  (一)全市定于今年改造(扩建)的镇区敬老院有黄圃、南朗、横栏、神湾、民众、阜沙、三角、板芙、港口、南区、南头、小榄、古镇、东升、东凤、坦洲等16间敬老院。
  (二)村级敬老院不纳入此次改造扩建范围。
  (三)计划用2年时间使全市镇区级敬老院全面达到省一级敬老院标准,最大限度地满足老龄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医的要求。
  (四)按照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不低于50%的要求增加床位,按照“星光计划”的要求增加设施和功能,实现农村五保50%以上集中供养,把敬老院建设成为辐射全社会的多功能、综合型的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五)改造扩建后,全市镇区敬老院统一更名为中山市**镇(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或中山市**镇(区)社会福利康乐中心)。

  三、做好资金筹措和补贴工作
  建设资金以镇(区)财政投入为主,市财政补贴为辅,并通过其他渠道筹集资金增加投入。资金投入包括:一是2005年市财政投入1000万元,专项补贴有扩建改建任务的镇区敬老院;二是2006年市镇两级慈善万人行募捐资金专项用于镇区敬老院建设;三是2006年根据议案办理要求,在市福利彩票基金中投入部分专项扶持资金;四是通过社会捐赠及敬老院社会化等方式筹集,积极鼓励社会福利机构及个人投资或捐建农村敬老院。
  市财政安排1000万元按面积对敬老院主体工程的扩建改建给予补贴,经济欠发达镇区每平方米补贴300元,其他镇区每平方米补贴200元(具体计算方法:经济欠发达镇区敬老院扩建、改建面积×1.5+其他镇区敬老院扩建、改建面积=加权总面积,总补贴资金÷加权总面积=补贴基数,经济欠发达镇区补贴标准为补贴基数的1.5倍,其他镇区补贴标准等于补贴基数)。对于敬老院翻新、改造、增加设施的镇区,主要通过市福利彩票基金等方式筹集的资金予以解决,市财政给予适当补贴。补贴资金于工程动工后拨付50%,工程验收后拨付余下的50%。已经达到省一级敬老院标准,且符合议案办理要求的镇区敬老院原则上不列入本次补贴安排。在市级补贴资金到位后,各镇区的配套资金必须落实到位,建立资金专户,按质按量进行敬老院改造扩建。

  四、广泛发动社会各界支持敬老院建设
  (一)加大宣传,倡导尊老敬老的文明社会风尚。根据议案要求,各镇区和市属相关部门认真组织新闻单位开展尊老敬老宣传活动,通过办理市人大代表议案,动员社会各界一起关心和支持老龄人事业的发展,在社会形成尊老敬老爱老的社会氛围。
  (二)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全面完成敬老院扩建和改建工程。2005年以扩建基础工程为重点,完善硬件设施;2006年以完善配套设施为重点,建设多功能型服务型敬老院,为各镇区敬老院营造一个舒适整洁安全的颐老环境。
  (三)明确责任,大力支持敬老院建设。敬老院改造扩建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监察、民政、财政、建设等部门共同参与。成立农村敬老院建设督查小组,对镇区敬老院建设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督促检查。民政部门负责统筹协调、跟踪落实;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落实和监管使用;规划建设部门负责图纸设计、测量报建;国土部门负责土地使用的规划、证件办理等。有关部门对敬老院建设所涉及的图纸设计、规划报建、证件办理等行政性收费应给予减免优惠。有关镇区要成立由民政、财政、建设等部门组成的敬老院建设协调小组,制定敬老院建设确实可行的计划、方案和目标责任并负责实施。敬老院改造扩建完成后,须由民政、财政、建设、监察等部门联合组织验收。
  (四)保证质量,按时按质完成敬老院建设任务。改造扩建工程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既要按时交付使用,更要保证建设质量;要建立工程质量责任制,镇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镇分管民政的领导和民政办主任为直接责任人。计划改造扩建的敬老院,要在2005年6月底前完成图纸设计和招投标工作转入施工阶段,全部设施在2006年6月底前投入使用。
  (五)鼓励社会参与敬老院建设,加快社会福利机构社会化进程。市政府将大力鼓励个人、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参与敬老院改建扩建工作,积极吸收民间资金投资建设敬老院,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予以扶持和补贴。市民政部门积极规范和引导民间投资建设敬老院的建设、管理及运作等工作,积极探索和指导镇区福利事业社会化工作,通过敬老院建设鼓励和带动社会各界参与社会福利事业,推进社会福利机构逐步向社会开放。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