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全称:市卫生健康局港口分局
部门职能:负责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工作。研究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对本镇医疗卫生机构业务指导和管理。做好公共卫生、疾病预防保健等工作。负责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做好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负责老年健康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负责落实城乡居民参加医疗保险任务。负责医疗保障经办和医疗救助相关工作。负责监管医疗机构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负责指导和督促医疗机构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
办公电话:0760-88402224
传真号码:0760-88402224
办公地点:中山市港口镇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03A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部门负责人:肖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