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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电价价目表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08-08

单位:分/千瓦时(含税)

用电分类

基础(平段)

电价

低谷电价

高峰电价

住宅电度电价

阶梯电价

第一档

61.02

第二档

66.02 

第三档

91.02 

峰谷电价

61.02

23.19

103.73 

  备注:1、上述电价不含各项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各类用户除按上述电价标准支付电费外,还应按照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缴纳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2、居民用户在实行居民阶梯电价的同时,可自主选择是否执行峰谷电价政策。

  3、2021年10月20日印发的《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我省电价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402号),取消我省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按照市场价格购电,或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并继续执行峰谷电价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