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等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管,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使用建筑起重机械“十个不准”规定的通知》(粤建质〔2019〕17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使用建筑起重机械“十个不准”规定的通知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0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胡绮文,88382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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