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管理办法》和《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行为记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诚信管理,规范工程咨询机构从业行为,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1年2月1日起,凡在我市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咨询业务的工程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按照本通知中的办事指南(详见附件1),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信用平台登记相关信息。(诚信平台网址:企业平台http://113.106.13.230:8082/Index.aspx)
二、我局对《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记分标准》(2020版)增设了工程咨询机构记分标准,请认真对照执行(详见附件4、5)。
特此通知。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2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