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重点项目管理办法拟修订向社会征求意见

录入时间:2015年03月12日 来源:中山日报 

市重点项目可享审批绿色通道

记者11日从市发改局获悉,该局在其网站上发布了《中山市重点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 《办法》),拟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办法》对原有的《中山市重大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中府〔2008〕83号))进行了修订,从重点项目管理、相关部门职责、服务保障措施、绩效考核制度等方面作了进一步规范。意见反馈截止日为2015年3月12日。
  根据《办法》,列为市重点项目的总投资规模原则要求2亿元以上,农业、社会事业、产业重要配套项目投资总额可适当降低。
  我市对于重点项目将建立“三库两制度一平台”管理制度。“三库”是指市镇两级建立重点项目储备库、重点项目前期预备库、重点项目建设库。已办理立项的投资规模较大的项目纳入重点项目储备库,经市政府审定并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年度重点前期预备项目和“十三五”规划的前期预备项目进入重点项目前期预备库,经市政府审定并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和“十三五”规划的重点建设项目进入重点项目建设库。“两制度”是指重点项目监督考核制度和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制度;“一平台”是指重点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市重点办对上报的项目进行汇总、筛选,建立重点项目库,按基础设施工程、现代产业体系工程、宜居城乡工程、绿色发展工程、社会事业工程分类管理。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前期预备项目计划草案经市政府审定后,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并予以公布。市重点项目每年集中确定一次。
  对列入年度市重点项目计划的项目将实行统一建档编号,由市重点办颁发中山市重点项目证书,项目单位凭证可享受审批绿色通道。各审批部门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重点项目绿色通道“专门窗口,启用专用标识,安排专人负责,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每年年底,由市重点办牵头,对责任部门、责任镇区及建设单位日常管理工作,项目建设完成年度投资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评分(百分制),评分结果报市委绩效考核办。
  记者了解到,《中山市2015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已报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计划,2015年我市重点项目合计113项,2015年前期预备重点项目计划91项。